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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10:35:04

仙游县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 擦亮为民底色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8日讯 近年来,仙游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高质效监督理念,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工作始终,推动民事检察诉源治理取得实效。

“支持起诉+检法联调”

新“枫”化雨解“薪”愁

“现在连打工也有风险了,没想到工资都拿不到。”吴某某有点无奈地向检察官诉说。

吴某某等15人入职仙游某鞋面加工厂担任针车工种,双方约定工资按件计算。该厂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陈某某的前夫刘某某在微信聊天中分别与吴某某等15人确认尚欠劳动报酬共计186967元。后来,经营者陈某某因病去世,现仙游某鞋面加工厂已注销。

今年初,吴某某等15人向仙游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调查核实,吴某某等15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决定支持他们追索劳动报酬。因吴某某等15人家庭生活困难,承办检察官还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综合业务部,最终决定向吴某某等每人发放1000元司法救助金。

5月17日,仙游县检察院参加全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推进会,会上就支持农民工讨薪问题,与县总工会、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等单位及部分企业劳动者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就妥善解决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达成共识。

因双方当事人各有难处,支持起诉系列案一度陷入僵局。本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检法多次召开工作会商会探讨如何破局,同时深入乡镇、村居了解实际情况,召集两方当事人调解,在台面上摆出实际困难。随着一名农民工代表提出“她们愿意放弃部分利益,工资少拿一点,希望事情可以早点了结”,事情出现了转机。经过多方长时间努力,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某等15人当场收到工资。

办一案调三案

“枫桥”之花别样红

一起案情简单、涉案标的较小的案件,引起承办检察官的注意。2023年10月19日,陈元某因与陈振某借贷纠纷案件,到仙游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看到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的第一反应是案件能不能往和解方向努力。

据了解,被执行人陈振某因被执行日常生活也受到影响,也希望能尽快从执行案件中“解脱”。陈振某提出自己也不想当“老赖”,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所以一拖再拖。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履行。经调查核实,陈元某在法院还有两个执行案件。考虑到该案双方的和解不能损害其他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宋玉某、温国某继承人,他们均表示也要申请检察监督。

为了更加公正高效化解纠纷,做到“应听尽听”。今年初,仙游县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听证员通过了解案情、现场提问,一致认为和解是“最优解”。通过听证,陈振某提出其亲属愿意帮助一次性解决,但也确实能力有限,只能执行判决款项的本金部分。陈元某、宋玉某、温国某继承人,念及朋友情谊,表示可以和解。陈振某亲属当场支付三个案件执行款项6万余元,申请人当即撤回监督申请,同时向县法院申请执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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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枫”播撒法治种子

“典”亮群众美好生活

在《民法典》颁布施行的第五个年头,仙游县检察院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让法治的声音“飞入寻常百姓家”。

“随着抖音、短视频的飞速传播,校园欺凌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3月25日,仙游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枫亭镇海滨小学开展“《民法典》与未成年保护”的主题宣传,就校园侵权事件中,学校、家长、学生各方义务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深入解读。

“学习法律的首要目的是,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树立证据意识。”4月26日,仙游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度尾镇海峡艺雕城“柚相邻”调解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对长期困扰商户的专利侵权问题,检察官提出法律维权方式,为他们打开了心结。

“最好的普法方式就是以案说法。”5月20日,仙游某鞋材公司负责人在参加检察护企座谈会上提出。回想去年,仙游县检察院能动履职、综合履职,通过检法联调方式,助其妥善解决21起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有力护航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6月11日,仙游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城西幼儿园与教职工进行面对面普法,对青年教职工关注的彩礼、婚姻、家事代理、子女教育等法律问题,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以幽默风趣的语言,通过互动问答方式,激发教职工学法热情,教室里不时传出笑声、欢呼声和掌声。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电影《第二十条》中的经典台词告诉我们,“不就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仙游县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既遵守“文本法”,也关注老百姓的“内心法”,让“三个善于”在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陈静 陈琦 姚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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