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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9日讯 连日来,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日前,该院收到“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提报的线索,发现辖区某些市场内仍有使用生鲜灯的现象,于是立即制定现场调查方案,除线索提及的市场外,将城区内其他市场亦纳入调查范围。通过组织人员实地走访食用农产品市场、生鲜超市,发现城区内有5个菜市场中部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食用农产品时使用红光生鲜灯,影响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判断。 针对上述问题,沙县区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其在全区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06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并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把好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关。 整改完成后,检察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观察,对涉及的菜市场进行回访,生鲜灯已全部更换,还原了生鲜本色。 (陈春蕾 黄文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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