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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为基 尽检察之职 ————莆田市检察机关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完善的综合保护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2日讯 教育工作者是除家长外与未成年人接触最多的群体,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为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莆田市检察机关通过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建立莆田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深化拓展检校协作。 优化教职人员聘用 守护校园净土,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把好教师入口关是关键。 莆田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教育部门抓好落实《关于在全市教育机构建立入职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的规定》,将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作为审核新入职教职人员的重要标准。今年以来,为将有“前科”人员挡在校门外,已对260余名拟录用教职人员开展入职查询,均无问题。 同时,莆田市检察机关用好从业禁止这一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推进《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对2名猥亵儿童的教育机构从业人员提起公诉,提出的从业禁止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是责任,更是义务。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常常存在发现难、发现晚的问题,为了让隐秘的罪恶尽早被发现,莆田市检察机关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深入多所学校,拓展聘任教师为春蕾安全员,加强强制报告制度培训,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必查”,做实跟踪监督和反向审视。 今年以来,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2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正让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增强教师法治意识 “发现校园欺凌,教师应该怎么做?”“学校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前沿防线,莆田市检察机关依托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围绕校园安全、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为教师上好法治课,增强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施教的意识和能力。今年4月以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共开展7场检教普法活动,为百余名教师提供法治讲座。 在将法律知识送进校园的同时,莆田市检察机关还在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建立莆田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法治教育常驻学校。 完善检教协作机制 检察干警在办案中发现,不当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一项重要原因,而教师作为家庭和学校的纽带,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此,莆田市检察机关不断细化检教协作机制。 5月15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区妇联、教育局试行《关于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的实施意见》,挑选优秀教职人员组建家庭教育讲师人才库,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宣传活动,为家庭教育指导赋能;6月4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妇联、关工委联合签订《关于组建荔城区“木兰春蕾”队伍的工作意见》,依托教师等群体扎根未成年人保护最前沿,创新未成年人受害案件线索发现机制。 下一步,莆田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推动形成“六大保护”合力,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 (陈静 陈琦 王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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