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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14:40:30

尤溪县检察院组织社矫对象旁听庭审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6日讯 近日,尤溪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司法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旁听了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再犯危险驾驶罪一案的庭审。

庭审中,法院当庭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与原判刑罚合并执行的量刑建议,依法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目睹耳闻被告人黄某当庭做出的深刻忏悔以及法官宣读相关法律法条的过程后,受到极大触动。

在法庭教育环节,检察官希望社区矫正对象要以此案为戒,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自觉接受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张贻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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