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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15:31:25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19名被告人被判刑罚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9日讯 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康某杰、康某海等19名被告人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拘役3个月不等刑罚,并处10万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经查,2021年间,康某杰明知大量出售他人微信号可能被用于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仍组织康某海等人在涵江区等地成立多家工作室,利用收购的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号,并转售上线人员,非法获利30万元。康某杰所销售的微信号被他人用于网络诈骗,骗取10多名被害人钱款200万余元。

康某海等人在莆田市组建8家工作室,购置电脑、手机等,雇佣同伙,分工协作,通过向黄某凡等人购买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微信号后交由康某杰销售,非法获利1万元至20多万元不等。

黄某凡明知大量销售微信号可能被用于网络犯罪,仍拉拢黄某雄等人向亲戚、朋友、学生借用身份证,非法注册、频繁注销再登记手机号码,而后收购该手机号码出售给康某杰一伙,非法获利1万元至20万余元不等。

吴某、吴某娟身为通讯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明知频繁注销再登记手机号码可能被用于网络犯罪活动,仍非法为黄某雄等人频繁操作注销登记手机号码,非法获利2万元至3万元不等。

(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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