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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7日讯 常言道“借酒能消愁”,遇到烦心事喝上几杯酒就能忘记忧愁,但酒后驾车只会让你旧愁未去,再添新愁。近日,莆田秀屿一男子因讨债没要到钱借酒浇愁,酒后驾车回家被查。 当日,莆田秀屿交警大队笏石中队在涵港大道设卡执勤,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一股浓重的酒味从车内飘散出来,遂依法对驾驶人刘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进行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后又经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60.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的标准。 据了解,刘某某因要债不成,心情不好一个人喝酒消愁,后侥幸驾车回家被查。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刘某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陈琦 许悦 胡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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