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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9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依法向被害人徐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3000元。 被救助人徐某某因相邻地界与邻居被告人林某某产生口角纠纷,引发肢体冲突,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一级。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林某某被判处刑罚,但林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城厢区检察院控申干警在检察官驿站开展法律宣传时发现该线索,遂启动救助程序。经走访了解发现,被害人徐某某因伤向亲人借款医治花费近2万元,其与丈夫二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无劳动能力,儿子儿媳常年在外务工,家庭困难,依法应得到帮扶救助。 针对该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向被害人徐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3000元,缓解其家庭困难,解决其燃眉之急。 (记者 陈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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