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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15:04:15

晋安检察:非法贩卖麻精药品就是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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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毒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将视线投向了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随之而来的犯罪时有发生。日前,福州晋安区检察院就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是“卖药”还是“贩毒”

2023年5月,大一学生周某某在互联网上了解到倒卖阿普唑仑有利可图,便动起了歪心思。

周某某先是在某贴吧上发布贩卖阿普唑仑药片广告,寻找买家。5月7日,买家林某要购买该药,随即,周某某以100元的价格向上家购买了25片阿普唑仑药片,再以350元的价格卖给林某,并由上家直接邮寄到福州市晋安区林某家中。

“居中联系一下,动动手指头就‘躺赚’250元。”还在沾沾自喜的周某某,殊不知自己早被警方盯上。6月20日,买家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扣押净重1.84克的白色药片22片,经鉴定,被扣押的白色药片检测出阿普唑仑成分。

“知道贩卖国家管制药品是违法的,但不知道会构成犯罪。”经进一步侦查取证,8月2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麻精药品’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总称,是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手术的麻醉镇痛、镇静催眠等,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如果使用不当会使人产生依赖性、损害健康,成为毒品,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承办检察官介绍,国家对“麻精药品”的管制采取“合法”授权使用与“非法”行为惩戒相结合的制度。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贩卖阿普唑仑药片到底是在卖药还是在贩毒?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犯罪嫌疑人贩卖麻精药品的交易过程、交易对象、主观认识等方面进行深入审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明知阿普唑仑片属于国家管控类药品,为了牟利仍兜售,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是“起诉”还是“不起诉”

2024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并指出,要广泛科普相关物质滥用危害,帮助青少年树立思想防线,有效防范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蔓延及对青少年造成危害,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也要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承办检察官表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贩卖毒品的数量较小,大部分毒品未流入社会,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系在校生,综合考虑其涉嫌犯罪情节、犯罪原因、认罪悔罪情况,经检察长决定,拟对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近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参与听证。

随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围绕案件焦点从案件定性、主客观证据相印证等方面进行充分地分析论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的拟处理决定,秉持了“惩治、教育、挽救”的办案理念,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向周某某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表示,今后一定会引以为戒、改过自新,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不起诉”≠“不处罚”。下一步,晋安区检察院将按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将周某某违法情况移送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惩教并举,进一步引导其回归正途。

(张久动、林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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