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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15:03:06

放任男友危险驾驶 女子沦为共犯获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0日讯 明知他人饮酒,仍然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也有可能成为“危险驾驶”共犯。日前,在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中,司乘人员双双获刑。

今年3月,林某某驾车载着男友郑某某行驶。其间,郑某某要求驾驶车辆,林某某在明知郑某某饮酒且没有驾照的情况下仍与其交换座位,并指导其驾车。结果车辆失控冲入鼓楼区某路面停车场,造成多部车辆、停车场设施及建筑物外墙面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郑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3.18mg/100ml。

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郑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林某某明知其酒后驾驶机动车仍提供车辆,放任郑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俩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系共同犯罪。

日前,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郑某某、林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以及拘役2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分处罚金8000元、5000元。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吴颖 陈梦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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