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5日讯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与宁化县公安局联合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发现被执行人雷某在公安局尚有未退回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一万元,遂依托法院公安联动执行机制,成功提取该笔保证金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2021年8月,被告人雷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且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常某赔偿款46319元。2021年9月,常某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宁化法院当即通过执行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少量银行存款,经扣划,将被执行人雷某名下银行、网络资金共9640.92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常某。 此外,宁化法院通过对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雷某住所地现场调查,确认被执行人雷某无房产、不动产登记信息,亦无其他财产线索,且被执行人雷某尚在监狱服刑。同年12月,宁化法院在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但未发现被执行人雷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只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终本不终止,执行法官始终关注案件的进展。直到不久前,在法院公安联合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发现被执行人雷某在公安局尚有未退回的取保候审保证金10000元。执行法官当即与公安办案民警取得联系,依法向公安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经过法院与公安双方仔细研讨后,法院顺利提取了雷某在公安局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并将该笔保证金迅速地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常某。 (见习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张祥明 范立新)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