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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9日讯 日前,福鼎市检察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5月10日凌晨,被告人陈某某醉酒后在家附近无故与他人发生口角,随后返回家中拿了一把菜刀追逐被害人,因未追上被害人,被告人陈某某又随意敲击他人门窗玻璃,导致玻璃碎裂。 检察官提醒:醉酒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和挡箭牌,醉酒后放任言行,若触碰到法律底线,同样难逃法律的制裁。 (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马婷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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