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4-09-14 11:41:27

“替”雇主微信转账 窃取钱财被判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4日讯 近年来,家政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给许多家庭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近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审结一起保姆变“家贼”的盗窃案,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2000元。

2023年6月,王某某雇用了被告人张某某照顾自己八旬父亲的日常生活起居,期间王某某的父亲将微信支付密码告知张某某,让其帮忙转账。2023年8月底,被告人张某某趁王某某父亲不备,操作王某某父亲的手机微信多次向自己的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14002元。后被告人张某某将盗窃所得钱款用于日常消费。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及其务工的家政公司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4002元。

日前,仓山区法院以被告人张某某构成盗窃罪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二千元。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艳敏)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