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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4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3月,李某回到家中,见被害人章某与其同事俞某二人受银行派遣上门送达李某弟弟在该行信用卡逾期的催收材料。李某对二人的身份十分怀疑,同时觉得弟弟的欠债不应该找父母来还,怀疑二人是来讨债诈骗,双方遂发生口角。李某被其父母劝回屋后,又再次冲出屋并一脚踢向俞某腹部,双方争执期间,李某对俞某拳打脚踢,章某见势不妙连忙报警。 案发后经鉴定,被害人俞某左侧肋骨有三处新鲜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林荔涵 许自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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