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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11:18:57

全国省级法治媒体社长(总编辑)辽宁行宣传活动见闻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徜徉山海间 赏“枫”正当时

——全国省级法治媒体社长(总编辑)辽宁行宣传活动见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5日讯 山海有情,天辽地宁。9月23日至27日,“护航新突破 法治新担当”—全国省级法治媒体社长(总编辑)辽宁行宣传活动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全国27家省级法治媒体社长(总编辑)及骨干记者深入辽沈大地,通过实地探访、沉浸式体验,探寻辽宁政法系统在服务保障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中的务实举措,以及在开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果。本报撷取辽宁政法系统部分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以飨读者。

弹好“四重奏” 奏响“平安曲”

——铁岭市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老裴’同志负责‘法庭门外’的诉调工作,以巡回调解的方式,将调解工作向前推进到各村……”近日,在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铁岭县人民法院腰堡法庭庭长高波对采访团记者介绍道。

记者了解到,腰堡法庭聘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裴立刚到法庭担任驻庭调解员,成立“老裴巡回调解工作室”,裴立刚和法庭员额法官不定期到各村帮助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只是铁岭市基层治理“四重奏”平安新乐章的一个和谐音符。

采访团记者走进铁岭市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

奏响党建引领主旋律

2022年6月23日,铁岭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铁岭市关于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强调要把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大力推进。在《方案》实施中,该市强调“日周旬月季”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抓好“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逐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等“1+N”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形成“条抓块统”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铁岭市把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市委主要领导推动深改项目、全市“千名干部百项攻坚行动”,并开展“铁岭市政法干警‘开门大接访’”活动,聚焦“硬骨头”问题、“卡脖子”难题合力攻坚。2023年9月,中央政法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了229个“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铁岭市榜上有名。

奏响基层治理进行曲

基础不足努力补、警力不足民力补、财力不足合力补……立足铁岭实际,铁岭市通过建网格(精准细化服务)、建载体(夯实基层基础)、建平台(强化激励保障),不断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原则,铁岭市形成农村平均30-50户、城市社区平均100户左右的“微网格”近1.2万个,配齐配强专兼职“铁岭卫士”网格员近1.5万人,从“粗线条”转为“微治理”。

2022年5月,铁岭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暨“六无”村(社区)创建工作部署以视频形式召开,搭建“六无”村(社区)建设平台,以“小切口”切入,不断打造铁岭“大平安”格局,为基层“微治理”固本聚力。

奏响纠纷化解交响曲

如何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

“网格化管理是确保平台运行的基本保障。在‘网格管理’模块,能实现对专职、兼职网格员基本信息及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还可以实时查看网格员的轨迹跟踪、进行视频调度等。”近日,采访团记者在铁岭市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大屏幕前,通过讲解员解说和现场调度等找到了铁岭市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的答案。

在网格化管理中,“铁岭卫士”网格员依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诉求通过“铁岭市综治通”App上报到平台,村委会(社区)接到信息后向相关部门发出指令,相关部门随时通过语音视频连线跟进解决,指令直达基层终端。

奏响调研督导协奏曲

铁岭市强化对基层工作落实情况调研指导,制定常态化工作方案,“会议部署、调研指导、制度优化”三管齐下,切实发挥各部门合力作用。

年初以来,铁岭市委政法委多次依托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将工作直达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度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痛点难点问题。组织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大拉练”,形成全市上下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此外,铁岭市委政法委还成立“1+7”指导组,强化全年常态化调研指导与专项督导调研相结合。年初以来,铁岭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带队,协同公安、法院、信访、司法等单位,聚焦全市安全稳定重点工作,对7个县(市)区开展调研,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走访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深入养老院、企业、市场、广场、夜市等基层点位195个,发现问题101个,全部跟踪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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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不停步 永远在路上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实庭审优质化

近日,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敢创新”和“实举措”的特色让采访团成员眼前一亮。

“通过庭审优质化的‘窗口’,可以感受到司法改革去地方化和行政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开化等预期成果……”全国民事审判专家,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如是说。

历经两年的实践,鞍山两级法院从诉答文书规范化、争点整理、事实认证训练、释明权行使、判后答疑等一系列“小切口”入手,全员全程全域提升庭审优质化水平。

采访团记者走进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答文书规范化

近期,鞍山中院审理鞍山地区首例涉某短视频平台商业诋毁案件。作为审判长,陈林的电脑屏幕上有答辩状、质证意见、反答辩意见、反质证意见等8份材料,其中,针对该案争议焦点——商业诋毁内容,还分别有单独的答辩状及反答辩状。

该案涉及鞍山地区较为知名的两家健身企业,郭某以乙健身房负责人“徒弟”“馆长”的身份,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个视频,以较有针对性的代号对甲健身房的服务、器材等给予夸张性、否定性评价。法院通过把好“入口关”——规范诉答文书的内容和格式,使双方当事人得以更加清晰、准确地表述各自的主张和证据……

“当前司法实践中,诉状写多写少、答辩状答与不答均处于无序自发生长状态。答辩状与诉状‘自说自话’、未形成有效争点交锋也是一种常态。”提起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的背景,陈林在深入研究庭审方式历史沿革、法律方法论对比以及审判实践困惑后得出结论,“法律规定笼统,仅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等条文中予以概括性规定。此外,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法官引导不力。”

为此,鞍山中院自2022年9月开启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探索之路,现已由最初的10个案由拓展至33个案由,在鞍山两级法院应用件数已近4万件,案件平均占比60%。

庭审过程提质效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要义如何体现?鞍山中院给出的答案是:通过庭审过程实现质量最优、效率最优、效果最优和司法获得感最优。

今年7月,鞍山中院举办两级法院庭审优质化典型案例展示会,海城市人民法院法官陈妍和王迪带着各自庭审案例登上讲台。当陈妍与王迪逐步演示剖析这两起熟练运用书状先行等新型庭审方式技术的案例时,台下两级法院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听得入神……

数据显示,自去年1月鞍山中院在辽宁省首创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试行〈当事人本人到庭令〉的规范指引》以来,鞍山两级法院已陆续在各类案件审理中发出《当事人本人到庭令》400多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被誉为庭审优质化“保障关”的书状先行,包括《法院指令》《当事人本人到庭令》《书证提出命令》,视案件具体情况在庭前向当事人发送,引导双方完成多轮书面意见的交锋,便于查明重要事实、排除案件疑点、限缩争议焦点。

实践证明,采用书状先行的案件一次庭审完毕率达90%以上,庭审时长平均缩短50%以上。

“苦练内功”强管理

“庭审优质化对庭审驾驭能力和技巧提出更高要求,进而敦促法官不断提升职业素养。”鞍山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甲告诉记者,该院在推进庭审优质化改革伊始便将全方位提升法官办案能力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今年8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组到鞍山,通过庭审观摩与座谈交流的形式对鞍山两级法院庭审优质化工作开展调研。鞍山中院向调研组展示了庭审优质化改革最新成果——鞍山两级法院开启的新一轮庭审优质化典型案例申报活动中,两级法院有44位法官拿出45件不同案由案件进行实践,诉答文书规范化使用率实现100%、一次庭审终结率实现100%、法庭指令使用率实现100%,大部分庭审时长控制在40分钟以内。

“改革不停步,永远在路上。”陈林表示,将持续深化庭审优质化工作经验总结,凝聚各方合力,推动鞍山两级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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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成长 静待花开时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育红工程”

今年以来,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按照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思路开展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暨实施“育红工程”专项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向各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163名,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156次,普法覆盖学校134所、覆盖学生97819人,“育红工程”成效初显。

采访团记者走进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定准校园普法出发点

彰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谢成邦告诉记者,法院通过持续实施“育红工程”,与教育部门一道,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夯实法治教育根基,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平安法治环境、良好教育环境。

“普法教育要向‘问题孩子’‘问题家庭’延伸,对家长普法教育比对学生普法教育更为重要。”在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校园普法研讨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王秀英提出建议。

通过召开2次校园普法研讨会议、1次与市教育局联席会议、2次家长座谈会议,阜新中院共汇总梳理出将校园普法工作持续推向纵深、定期定时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建立“教育+法院”协调联动机制、对“问题家长”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4大类24个问题。

构建校园普法着力点

阜新中院认真学习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等相关内容,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际,积极联动市教育局、司法局,以“提出建议+实施意见”新模式,强化“育红工程”顶层设计。

阜新中院向市教育局发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建议》,牵头制定《关于依托校园普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涵盖建立校园普法专门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启动校园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设立校园矛盾调解中心,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做实巡回法庭、少年法庭服务模式等19项内容。设立在两年内实现阜新域内校园普法“两个全覆盖”工作目标,即小初高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市学生接受普法教育全覆盖;落实校园普法“两堂必修课”,即“开学第一课”和“离校最后一课”。

把握校园普法落脚点

阜新中院按照市关工委在法院调研期间的指导意见,实时督导全市两级法院努力实现“两堂必修课”和“两个全覆盖”工作目标,要求基层人民法庭担负起辖区中小学校的普法任务,确保普法教育向农村中小学延伸,不留盲区。

阜新中院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制作的两部微电影《新生》《岔路》,展现了法院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做好对未成年被害人和未成年被告人双重保护的格局;彰武县人民法院成立青少年普法宣讲团,采取“学生想听什么就讲什么”的“订单式”授课方式巡回授课;其他法院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效果。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方面,阜新中院通过完善法治副校长职能、做实“两个法庭”服务模式、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辟校园解纷绿色通道和设立校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方法,帮助教育系统构建更加完整的校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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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层为根 绘法治蓝图

——凌海市人民法院推进“强基工程”

随着辽宁法院“强基工程”的扎实推进,锦州市两级法院聚力打造全面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强基工程,营造了上下协调、大抓基层、强基固本的浓厚氛围。

其中,凌海市人民法院以深厚的红色底蕴和鲜明的红色禀赋,持续深化“强基工程”,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强基”之路。

拥抱“数智司法”

“我们现在所在的区域就是智能服务区,这里有智能导诉一体机、全域送达一体机、自主立案一体机。只要用手指一点,立案流程就清清楚楚地出现在这里,送达也可以在线上完成。”在凌海市人民法院右卫法庭,干警耐心地为来访群众演示讲解智能化庭审,令群众既惊讶又欣喜。

2022年,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标辽宁省高院要求,摸实情、明路径、夯基础、强布局,指导基层法院持续优化法庭布局,凌海法院所辖5个人民法庭运行成效和功能作用突出,在辽宁省具有示范引领效应,被辽宁省高院通报表扬。目前,5个人民法庭科学划分法庭功能区域,升级改造科技法庭硬件设施,增设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在线调解等现代化审判设备。从而实现数字化法庭全覆盖,具备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电子签章等多项功能。

打造“红色名片”

去年4月,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凌海法院翠岩法庭化解祖孙之间的土地纠纷矛盾、重塑传统美德的做法。

翠岩法庭距凌海市区偏远,周边群峰耸立、千嶂叠翠,是名副其实的“大山里的法庭”。走进翠岩法庭,红色文化长廊通过展板、浮雕等形式,展示了辽沈战役期间解放军将士不畏艰险、勇于战斗的“红色故事”。

采访团记者在凌海市人民法院翠岩法庭采访

多年来,在这片浸润着革命气息的土地上,翠岩法庭赓续红色血脉,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前沿阵地作用,打造出特色的“红色名片”。

探索“家事审判”

人民法庭是家事审判的前沿主阵地。根据辽宁省高院关于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的部署要求,锦州中院确定凌海法院大凌河法庭为“家事审判”专业化法庭。

凌海法院秉承“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的家事审判新理念,积极探索“3+2+4”工作模式。“3”指组建专业化审判队伍、创建清单式审判方式、定期举办研讨分析会;“2”指运用好网格化管理平台、运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4”指开展“护苗行动”助成长、举办“幸福家庭微课堂”、坚持“巡回审判”到村屯、撑起守护老年人“安全伞”。

通过积极探索,凌海法院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锦州法院家事审判之路。

护航企业发展

60岁的李某到凌海某铸锻厂做焊工,在一次操作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腰椎二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达九级伤残,故向某铸锻厂索要30多万元赔偿金。这笔钱对于某铸锻厂这个小企业来说实属不易。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故诉诸法律。经过石山法庭承办法官多次“背对背”调解,某铸锻厂一次性赔偿李某21万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然而,承办法官发现石山镇众多采石场等小微企业在用工时普遍存在突破用工年龄上限、缺乏参加保险意识等问题,于是向凌海市工商联发出司法建议。随即,双方开展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为题的民营企业大讲堂活动,增强企业法治意识。

企有所需,法有所为。如何让“小法庭”更好地服务“大营商”,一直是石山法庭探索的问题。

为进一步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石山法庭还尝试探索“法企共建”新思路、新模式,与辖区三台子镇32家企业的联合党支部开展法企共建活动,积极打造“司法助力营商环境”党建特色品牌。此外,法庭通过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切实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12月,石山法庭被授予“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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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局谋发展 求变向未来

——抚顺县人民法院抓实“脱薄”工作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人民法院来说,审判工作质效好不好,关键要看基层。今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工作,确定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辽宁省抚顺县人民法院(下称抚顺法院)是其中之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口联系帮扶。经过8个月不懈努力,该院在政治建设、业务工作、队伍素能、管理水平、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采访团记者听取抚顺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

何以致“薄”

抚顺县是典型的“有县无城”,没有自己的县城,抚顺法院设在其他区县,下辖的石文和上马两个法庭距离县法院本部分别约25公里、40公里。由于抚顺法院位置较为偏僻,过去入院道路较窄且夏季有蛇出没,自来水、供暖无法连接到主管线,导致用水困难,冬季室内气温徘徊在10摄氏度左右。

此外,该院几任“一把手”因履职不力、长期患病等情况被免职,久而久之,队伍人心涣散。在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下,这个年均收案量不足2000件的小体量法院,审判质效指标曾连续3年审判质效不佳。

如何破局

8个月过去了,抚顺法院“脱薄”工作进展如何?

据了解,自“脱薄”工作开展以来,最高法办公厅先后两次到抚顺法院蹲点调研,与辽宁三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共商“脱薄”工作,指导开展司法审判数据分析会商,建立以人大代表命名的工作站。辽宁省高院院长带队专题调研抚顺法院审判质效、强基、“脱薄”工作,与抚顺市委书记、市长举行工作会谈,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解决审判实务问题,组织审判业务专家组团送教,并指定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对口帮扶抚顺法院。

抚顺市两级法院将“脱薄”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抚顺中院)建立13个部门联合对下指导帮扶机制,制定22个整改帮扶措施,帮助完善相关制度80多项。

攻坚突破

自“脱薄”工作开展以来,抚顺法院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引领,将政治学习与推进“脱薄”工作紧密结合。最高法办公厅调研组在调研期间,列席抚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促推完善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的学习实践机制。

今年初,石文法庭还不具备立案功能,群众纠纷如果在诉前解决不了,只能跑到20多公里外的县法院本部去。因为没有直达的大巴车,来回至少需要五六个小时,特别不方便。“脱薄”工作开展以来,解决了石文法庭、上马法庭无立案窗口的困难,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诉讼。

抚顺法院紧盯初始案件质效攻坚突破,运用阅核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目前,已实现辖区8个乡镇、97个乡村“三进”工作全覆盖,完成与辖区8个乡镇诉调对接工作,建立“人民法庭+司法所”联动联调的模式,主动“走出去”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积极“请进来”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我要创优”

“脱薄”工作开展以来,抚顺法院从政治、业务、道德三方面制定全员考核方案,与干警座谈,查问题、讲思路,完善法院内部轮岗交流等工作机制,确保人岗相适,激发内生动力,并就司法建议、法答网、案例库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该院还联合县司法局召开“庭所联动”联席会暨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对人民调解员和县法院驻院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

在形成“脱薄”向强浓厚氛围的同时,抚顺法院深挖现有人员潜力,通过强化传帮带和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能,推动从“我要脱薄”到“我要创优”的转变。

迎难而上

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政策、人力、财力迅速落实,帮助抚顺法院解决了一大批难题。

抚顺中院党组多次向抚顺市委汇报,市委书记要求两级党委、政府要全力支持帮助抚顺法院“脱薄”工作;市长带领市供水集团、国网抚顺供电公司等6个职能部门现场办公,解决法院饮水、取暖、用电等难题。市委政法委书记多次到抚顺法院调研,协调市直单位、相关县区解决实际问题。抚顺县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脱薄”领导小组,帮助解决法院路面硬化、后山改造等问题。属地顺城区委、区政府仅用3天时间即为法院铺设了入院道路并安装路灯,解决交通不便及安全隐患问题……在强大合力作用下,抚顺法院旧貌换新颜。

在“脱薄”出列路上,抚顺法院必将全力以赴。因为在他们身后,有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真切期盼。

(本报记者 叶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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