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1日讯 因邻里纠纷,男子竟故意纵火烧毁电动车。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以放火罪判决王某有期徒刑3年。 今年3月初的一个晚上,王某因邻里纠纷心生不满,在酒后将邻居停放在小区门口的摩托车油门打开,用打火机点燃流淌在地面上的汽油。火势迅速爆燃,所幸周边邻居迅速反应,立即用灭火器将火熄灭,未造成严重后果。王某的行为导致一辆电动车被烧毁以及该栋楼二楼阳台下方板被熏黑。 经鉴定,电动车及房屋的损失价格共计4000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发泄个人情绪而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林荔涵 许自杰)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