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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近日,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查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10月8日下午4时15分,常某报警称其与朋友王某因资金转账问题存在纠纷。经鲤城分局民警调查发现,10月6日,王某利用常某的银行卡收取涉赌资金。 原来,常某与王某同在一家工厂打工,王某因缺钱向常某借了1450元,过后一直未还。10月5日,常某约王某见面,让他还钱。王某称要借用常某的银行卡接收一笔货款,货款到账后,常某可把1450元留在账户,其余钱转到另一指定账户上。 “为何不用你自己的卡?”常某疑惑地问。王某谎称自己账户是“黑户”,一有存款就会被银行划扣。常某信以为真,就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拍照发给王某。 随后,常某卡上收到了3万元,王某给他一个支付宝收款二维码,让他提现后转到这个二维码账户里。常某在转账过程中支付宝提示有异常,钱款被冻结,他立即打电话询问王某,此时银行卡又入账10万元。常某觉得事有蹊跷,选择报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王某明知转账资金为赌资,还为对方提供账户帮转账,想通过洗钱赚取佣金,之后转入的10万元也是赌资。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周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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