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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10:26:13

平和县人民检察院:黎明时分,吹响检察事业的号角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建院初期,平和县检察院干警可能在做什么?

黎明时分,干警脚步匆匆,或在田间集市走访,或伏案疾书记录案件,他们怀揣着对公平与正义的信念,以满腔热血投入到人民检察事业中。那是一个建设与重塑的时代,干警的激情如同黎明中的号角,敲响了平和检察事业的开篇。

翻开泛黄的《平和检察志》,薄薄的一本册子,一页页记录着平和检察人为民服务的脚步,宛如时光隧道,映照出历史的光辉,也照亮了未来的路。

1990年,平和县人民检察院驻小溪镇等6个检察室成立,全体人员合影

根植红色热土

守好群众的“粮袋子”

平和是有着浓厚红色文化的“中央苏区县”。1928年3月8日,“平和暴动”打响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八闽第一枪”,拉开福建农民自动夺取政权的第一幕。1949年9月,漳州解放的钟声响彻龙江大地,平和县作为漳属地区第一个解放的县,为革命胜利拉开序幕。两年后,1951年11月,平和县人民检察署应运而生,成为龙溪专区(今漳州市)首批成立的检察机构之一。

作为红色革命老区,平和县不仅承载着革命的丰厚遗产,还肩负着农业大县的发展重任。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成立之初,农村检察工作是平和县检察院的重点之一。1954年,面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检察院迅速行动,组织检察小组,协同公安、法院等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粮食政策的违法行为,查办54件违反粮食统购统销的案件和14件破坏农业互助合作化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公开审理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确保国家粮食政策的顺利推行。

一系列行动,不仅维护了农业生产的稳定,也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奠定了平和检察在群众心中的公信与权威。

保护青山绿水

探索林业生态保护

作为农业大县,平和县不仅有着广袤的农田,还以其丰富的林业资源闻名。

1952年,平和县检察院便已介入打击盗伐行为,受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批捕4名犯罪嫌疑人。从此,该院开始着重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特别是林业资源的保卫工作。

改革开放后,随着林业经济逐步复苏,林业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1983年,平和县检察院顺应形势发展,成立林业检察科,专门负责查处林业违法犯罪案件。1985年,检察院共受理38起盗伐滥伐森林案件,依法查处8件、逮捕并起诉6人。这些案件的办理,不仅有效遏制盗伐滥伐行为,还为维护当地的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作出重要贡献,赢得群众支持。

随着社会的发展,平和县检察院在生态保护上不断创新,多措并举推动生态修复。该院探索“检察+生态保护”模式,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行落实林业碳汇赔偿机制、联合创建平和县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等方式,成为绿水青山的坚定守护者。

平和县这片红色热土上的青山绿水,因检察干警们的坚守与奋斗,得以更加宁静、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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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乡村振兴

检察建议惠及农民

步入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平和县检察院也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履行职责,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和农民福祉的提升。

近年来,平和县检察院聚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守护九龙江、韩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传统村落保护、农村污染防治,依法能动履职、伸长触角,做实做细涉农检察,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让乡村生活更加美好。

作为“中国琯溪蜜柚之乡”,平和县依托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受益于多项惠农政策,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然而,随着大量补贴资金的注入,如何确保这些资金的精准发放,避免腐败和滥用,成为检察院的重要职责之一。

2023年,平和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李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件时,发现职能部门在申报、审批、拨付涉农补贴资金时存在监管漏洞,影响政策的执行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检察院立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完善资金管理机制。通过自查自纠,追回35万元涉农项目补贴资金,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与此同时,平和县检察院深入农村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向农民普及惠农政策,防范基层腐败。通过法律监督和检察建议书的落实,不仅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还推动乡村振兴政策的顺利实施,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掩卷余思,70余载的检察历程,如同《平和检察志》的一页页历史,映照着检察人无悔的坚守。从粮食统购统销的岁月,到守护青山绿水,再到助力乡村振兴,平和县检察院始终在前行的路上,扎根这片红色热土,不改初心、坚定为民,书写新时代的检察篇章。

(本报记者 洪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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