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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石手镯4个,吊坠8个,手链12条,项链15条,珍珠项链1套,戒指22个,耳钉7对,红色吊坠3件,玉石1套,手表2个,黄金摆件4幅…………”日前,石狮法院执行法官往某银行,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下,强制开启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陈某在银行所开设的保管箱,并依法扣押保管箱内的珠宝首饰。 石狮某贸易公司因经营需要向石狮某银行借款490万元,陈某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后因借款人拒不还本付息,银行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石狮法院,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高额的债务,借款人和担保人纷纷“隐身”不知所踪。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石狮法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并查控其名下财产,但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直到近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了陈某曾在某银行开设保管箱的线索,这才有了当天开箱行动中的一幕。 陈某在该银行所开设的保管箱为最大箱体,拆箱后,箱内所放置的物品琳琅满目,执行法官对保管箱内的财物一一清点并登记。 当天,执行法官还强制开启了被执行人吴某的保管箱。 吴某和柯某是几十年的好友。2010年12月底,吴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柯某提出借款50万元的请求,并表示将出具一份借条标注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想着是知根知底的老朋友,柯某爽快地将钱借给柯某。2010年到2019年间,吴某多次向柯某借钱也按约定还本付息,但2019年后,吴某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本息,经多次催讨无果,柯某将吴某诉至石狮法院。 该案经法院判决吴某应偿还柯某借款110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随后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扣划了吴某名下部分款项,但仍杯水车薪,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8月,柯某从旁人处得知吴某曾在某银行办理过保管箱业务,便立即将这一线索提交法院。执行法官向某银行核实线索、做好前期对接工作后,随即前往银行强制开启被执行人吴某的保管箱,对箱内银圆、银链、戒指、手镯、耳环、金块等财物进行清点并扣押。 “目前,我们正加紧对上述财物进行评估拍卖程序,以期尽快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石狮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蔡国胜告诉记者。 法官提醒: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存在将财产隐藏在传统查控手段难以触及的自用保险柜、银行保管箱等场所的可能时,法院可依法进行搜查或要求金融机构予以协助,依法对保管箱进行查封,强制开启以便查找财产,并扣押箱内财物。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苏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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