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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4日讯 男子欠债未还,被执行后却有钱打赏没钱支付执行款。近日,寿宁法院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判处被告人范某洋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寿宁法院判决范某洋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范某洋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寿宁法院裁定查封、扣押范某洋名下4辆小型汽车,并要求其三日内将上述车辆送至法院。但范某洋却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还称案涉车辆为抵押车已被拖走,且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于范某洋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寿宁法院遂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范某洋在判决生效后不仅未清偿所欠款项,还在某交友软件上打赏女主播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记者 龚丽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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