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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4日讯 “要不是有一体化基地的帮助,我们的工资可能真的要打水漂了!”快递员张某拉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莘口法庭与三元区劳动监察大队、三元区工会联合化解了一起群体讨薪纠纷。 10月底,三元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6名快递员求助称,某快递公司的快递站承包人张某因经营不善,拖欠他们工资1万余元,张某拒不支付且下落不明。经查,张某以快递公司名义招聘前述员工,在快递站从事快递配送、分拣工作。了解情况后,三元区劳动监察大队立即将上述情况通报至“三明经济开发区(三元)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 莘口法庭法官了解该情况后,当天下午就前往劳动监察大队开展调解工作。“6名员工从事的分拣投递和揽收快件等工作属于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虽然快递公司与张某之间存在承包协议,但该协议属于内部协议,不影响认定员工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员工仍有权要求快递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快递公司最终承诺尽快支付这6名员工的薪资报酬。 (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卞晓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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