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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0:20:32

光泽法院邀请生态技术调查官参审林业承包纠纷案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日讯 近日,光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此次审判辅助人员座席上多了一位新成员————“生态技术调查官”,这是该院自“福建省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推广以来,首次在涉生态民事案件中邀请“生态技术调查官”参审。

2010年1月,陈某等3位村民与某乡林业站签订《国有竹山流转经营合同》,在承包费用计算方式上沿用了林业承包习惯,以每亩每年3-4根标准直径毛竹的市场价格为承包价。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为20年。可自2017年起,陈某等三人却未支付承包款。

光泽县某国有林场在承接了上述乡林业站的全部林权后,通知陈某等三人支付2017年至2024年所欠承包费用,并详细列明了每年每亩需上交毛竹的市场折算价。可陈某等人却认为,“近年来毛竹市场不景气,这价明显虚高”。因双方对承包费用有异议,国有林场催收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涉承包合同时间跨度大,承包费用“随行就市”没有统一标准,如何确定承包费基数成为定纷止争的关键。为尽快疏通“结点”,光泽县人民法院决定借助“专业力量”,邀请生态技术调查官、光泽县寨里林业工作站高级工程师黄工参与审理。

开庭前,黄工查阅了光泽县2017年至2024年林业交易合同,通过抽样查取合同交易单价,整理出争议年份毛竹市场价格合理区间,经一一对比,国有林场列出的承包费用符合当年市场行情。庭审中,黄工将调查结果及数据向法庭及双方当事人报告。

这份“专业意见”,得到纠纷双方当事人认可,法院最终判决陈某等三人应于限期内支付尚欠的竹山承包费2.5万余元。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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