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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冬日的寿宁,仍可见群山万壑、溪流若带、高山深涧、长虹卧波。长空外,飞鸟“乘绿而上”,羽翼扇动间诉说着寿宁愈发强劲的绿色发展动能;山涧中,流水逐绿前行,淙淙的回响中涌动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机活力。 展开这幅生态画卷,寿宁县人民法院主动将生态理念融入司法审判实践,持续推动“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守正创新。从2012年成立全省首个“林业车载女子巡回法庭”(现为“生态女子巡回法庭”),到敲响认购碳汇“第一槌”,再到因地制宜探索建设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实践教育、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寿宁法院通过抓好审判要务、践行修复性司法、全力扩大公众参与等一系列彰显绿色导向、追求绿色价值的司法举措,抓紧抓牢河湖林地协同共治,守护山城生态“高颜值”。 法院干警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访农田复垦情况 抓好审判要务 绘好生态司法“实景图” “我现在十分后悔,以后一定不会再做这种事!”日前,寿宁法院生态女子巡回法庭将庭审“搬”进竹管垅乡某村。庭审现场,当事人叶某对其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捕获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以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村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非法狩猎的严重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村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寿宁县森林覆盖率71.1%,拥有58.2万亩富硒和68.8万亩富锌土壤资源,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区。优越的生态环境,造就了寿宁宜居宜业的特质,成就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世界长寿乡”的美名。 寿宁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生态司法品牌战略,首创生态女子巡回法庭,依托驻河长办、林长办法官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林、巡桥、巡湿地等活动10多场次。通过“行走”的司法,把审判庭搬到百姓“家门口”、把生态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在现场勘查、巡回审理过程中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山间水畔、田间地头全方位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转化绿色价值 绘好绿色发展“远景图” “我自愿认购碳汇,将环境修复作为之后生活中的首要大事。”今年5月9日,在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曾某某、李某某对自己擅自开设炼铝厂,将焚烧含铝原料炼铝产生的黑烟直接排入大气、固体灰渣直接堆放在厂房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购碳汇各10吨,用于替代性履行该案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该案敲响了寿宁法院认购碳汇“第一槌”。认购碳汇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植绿护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地方公益事业。这种方式既充分考虑了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经济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又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 近年来,寿宁法院全力构建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生态保护模式,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在追究行为人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将行为人自愿认购碳汇的行为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促使责任主体以认购碳汇的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开启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方式。同时,该院注重将环境修复情况作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参考因素,灵活运用“公开赔礼道歉”“缴纳修复资金”“补种复绿”等多元裁判方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多赢”。 厚植绿色理念 绘好法润人心“愿景图” “走,咱们上法庭去,今天我就要你赔我的牛!”这是今年10月11日,寿宁法院司法情景剧(《冤家·亲家》)的舞台现场,一个老汉边说边拽着一个老汉闹上生态女子巡回法庭。 节目以下党乡两个老汉间的矛盾化解为切入点,穿插了两家儿女的情缘,最后两家人化干戈为玉帛。故事情节生动、接地气,有笑点、有亮点,给观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精准扶贫百姓富、司法为民一家亲”普法宣教课。这也是寿宁法院生态女子巡回法庭走在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 在坚持专业审判的基础上,寿宁法院关注司法的民主性,扩大群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该院结合近年审判案例,自编自导自演《冤家·亲家》等司法情景剧,不仅传递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举措,更体现了人民法院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家门口’就能看到节目表演,还能学习法律知识,这次活动办得真好。”“今天这个小品真不错,告诉我们法律的重要性…………”村民纷纷点赞。 此外,寿宁法院还联合检察院、水利局等部门,到省级重要湿地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不断扩大涉生态案件,尤其是公益诉讼案件影响力;并在下党乡成立“巡回法律服务点”,开设“梦龙书吧”,将法律知识传播到田间地头。 举目已是千山绿,宜趁东风扬帆起。怀揣“世界长寿乡”的金字招牌,寿宁法院将加大生态司法审判力度、延伸生态司法保护深度、拓宽生态环境修复广度,全力绘就法护寿宁山水的美好生态画卷。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黄晓萍 陈科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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