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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感谢东平司法所的调解与帮助,不仅帮助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而且像心理医生一样对我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让我能想得通,放得下,走出了阴霾。”当事人陈某某向东平司法所送来锦旗感谢道。 “我是事故责任方,但作为低保户确实无力承担陈某某的损失,多亏了司法救助,让我赔偿一点就达成调解协议,东平司法所的调解结果我非常满意。”另一名当事人周某某也满意地向调解员说道。 近日,政和县司法局为矛盾纠纷当事人发放了首份司法救助金,这是司法行政部门运用司法救助化解矛盾纠纷的首个案例,真正把司法救助送到群众的家门口,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 今年4月,当事人周某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邻村陈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某负全部责任。但周某某以家庭困难为由,仅愿赔偿2万元。而陈某某治疗及各项损失费用高达12万元,2万元的赔偿简直是杯水车薪,令陈某某无法接受,于是他到东平司法所申请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周某某表示自己为低保户,已无余力履行更多赔偿责任。陈某某在主张全额赔偿无果的情况下,表示自己家庭也非常困难,大部分医疗费是从亲友处借的。考虑到周某某为低保户,陈某某自愿退让,并提出至少支付医疗费7.8万元。但周某某仍无力承担,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司法所工作人员经案件梳理发现,陈某某的妻子残疾,其家庭要赡养母亲和供两个儿子读书,事故发生后近半年来,陈某某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无法劳作,后续1.2万元治疗费仍无着落。东平司法所初步研判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向县司法局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做好申请司法救助准备工作。 在实地走访调查,并确认当事双方的实际困难后,司法所调解员根据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及司法救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关规定,按照司法救助规范流程逐级上报审核,最终在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顺利给当事人陈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成功化解这起交通事故纠纷。 (本报记者 陈浩 通讯员 范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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