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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0:13:35

泉州鲤城法院化解一起加装电梯行政许可纠纷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6日讯 近日,泉州鲤城法院启动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实质化解一起加装电梯行政许可纠纷,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前,某老旧小区业主王某等人拟对所住的单元楼加装电梯,以方便出入,便向某自然资源局递交申请材料。某自然资源局在审查材料时发现,王某等人的加装电梯方案在小区公示栏等处公示期间,该单元楼一楼业主张某曾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张某认为,依据该方案加装电梯后,将在采光、噪音、房屋安全等方面对其生活产生严重影响,且在其提出修改意见后,王某等人均拒不采纳。据此,某自然资源局对原告提交的申请材料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此决定,王某等11名业主并不认可,便将某自然资源局起诉至鲤城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该局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法定期限内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函。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详细审阅卷宗,查明案情。随后,为实质化解纠纷,最大程度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鲤城法院第一时间启动府院联动协调机制,邀请当地司法局、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参加案件调解,为各方当事人搭建通畅、高质的沟通渠道。

调解现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各方深入交流,倾听彼此意见,探讨化解纠纷的最优方案。最终,王某等11名业主同意修改加装电梯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加装电梯对张某生活的影响。同时,行政许可部门提出了关于加装电梯的相关专业意见,张某也表示理解中高层住户出入的难处。

在各方不懈努力下,王某等11名业主与张某就加装电梯方案的修改方向达成一致意见。随后,经过修改的加装电梯方案顺利完成了公示,王某等11名业主重新向某自然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行政机关指导下补充了完整材料。

经过严谨审查,某自然资源局向王某等11名业主出具了准许加装电梯的审查意见书。王某等人也向鲤城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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