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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6日讯 日前,建瓯市川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高效的行动力,成功化解一起积怨多年的山场林权纠纷,从源头上避免纠纷向行政复议和诉讼演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时间回到2006年,当时建瓯市川石乡某村委会与村民林某某签署了山场经营转让协议,将A山场转让由林某某经营。到了2009年3月,该村委会又与村民李某签订了造林合同,约定李某承包约120亩的B山场进行造林,收益与村委会按三七比例分配。2018年10月,林某某完成A山场的林权初始登记并获取了《不动产权证》,随后将此山场转让收储。两个月后,李某发现其承包的B山场部分地块被错误归入林某某的A山场《不动产权证》范围内,后经双方协商,林某某补偿李某三万元,而被错划地块归林某某所有。 本以为事情到此已经结束,但之后李某发现,其承包的全部120亩B山场均被错误登记在林某某的A山场《不动产权证》中,在多次索赔无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林某某的A山场《不动产权证》无效,但因证据不足及林某某办证程序合法,李某一审败诉,且奔波多年未果。2024年年初,李某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就其承包的120亩B山场被错划登记一案申请行政复议。 在了解该案后,川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申请,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前先行介入调解,联合乡林业站、综治办、派出所、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勘察、咨询村干、查阅档案等方式,实地测量确定了错划山场具体面积、具体位置。了解该起纠纷来龙去脉后,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法,通过“分开”说理,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一方面,尊重历史、分析现状,引导李某提出合理补偿诉求。另一方面,讲政策、讲法律,希望林某某互谅互让、友好协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多部门研究会商,十余次调整纠纷化解方案、三方当事人多次面对面调解后,村委会、林某某、李某终于达成协议并分别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长达六年的涉诉山林权属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记者 陈浩 通讯员 彭顺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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