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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古城有着千年的历史与文脉,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紧扣“古城新韵 有为汀检”的检察品牌定位,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从线索、监督、效果、机制四端高质效履职,用检察智慧和力量守护人类历史文明珍贵的“印记”。 摸清底数 坚持“线索端全面” “没想到,我这个老人家也会用这‘红瓶瓶’了,真是活到老学到老!”日前,家住在汀州镇店头街的刘大爷拿起瓶装灭火器,笑呵呵地向检察官展示道。该片街区古民居的消防安全问题由“九龙治水”走向“合力治水”,离不开长汀县检察院抓好司法预防性保护的线索端。 早在2020年,为实现对古迹遗存的系统保护,长汀县检察院争取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在古城核心区的卧龙书院设立名城保护检察工作室。截至目前,该检察室已陆续发出古民居存在明火香烛祭祀、堆放稻草可燃物等8条公益诉讼线索。 “我们坚持系统专项一体开展,寻访保护一体推进,对全县文物资源分等级、分类别摸清保护底数,实地踏查了解保护现状和受损情况。”该院副检察长兰家华介绍道。 5年来,长汀县检察院累计寻访烈士纪念设施25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80处、红色文化遗存94处,实现从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到未列级文物、从国有文物到私人产权文物的线索端全覆盖。 分类治理 坚持“监督端精准” 长汀境内不少文物产权归属私人,在保护中面临着平衡公益与私益界限的博弈困境。针对文物存在的不同程度消防设施配置缺失、清洁管护专业力量缺乏、资金投入不足等保护隐患,长汀县检察院坚持对症下药,采取多样监督手段督促主管部门履职。 “针对樟木雕花有较多虫洞的问题,我们联合县文体局,组织专业团队开展消杀防治。”在荣坑交通站旧址门前,长汀县某乡镇干部向查看整改成效的检察官、“益心为公”志愿者介绍道。 2019年,该院制发检察建议“复容貌”,推动拆除沈坊官厅等2处省保单位违法搭盖的猪圈、鸡圈,彻底清洁建筑内外部环境;2021年,召开圆桌会议“防火情”,促成制定文物“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投入50万元对19处古民居整改电气线路;2022年,组织公开听证“稳结构”,督促引入专业维修机构,对永隆木廊桥等3处古桥的老化部分开展招标修复;2023年,开展宣告送达“树意识”,办案党员协同文化站入户“一对一”释法说理,确保罗氏宗祠等产权人上墙公示文物保护标识;2024年,助推双向筹款“谋经费”,助推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拨付与社会乡贤捐助190万元,破解部分红色交通线旧址保护等级低、修缮资金有限问题。 共治多赢 坚持“效果端高质”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强的系统工程。如何在工作中发挥各主管部门工作能力优势,画出保护合力的最大同心圆?对此,长汀县检察院有着自己的思索。 “我们从文物、生态环保、消防等有关主管部门聘请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并邀请历史、设计、环保等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通过邀请他们参加线索研判、成效评估的检察办案活动,破解办案专业难题。”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谢丁祥介绍道。 长汀县烈士纪念园内,青山巍巍,松柏常青,占地面积近70亩的1500余座烈士墓碑整洁排列,墓葬区、缅怀区、服务区井然有序,到此瞻仰的群众络绎不绝。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水平的提升,得益于该院近年来协调推动编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成立全省首家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这是“行政执法+检察司法”合力守护红色文化遗存的一道缩影。2024年,该院推动文物主管部门编制《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长汀段)保护利用规划》,促成向上申报340万元对春生公祠等14处文物的安防工程、消防工程、展示利用工程进行科学谋划。 一体协作 坚持“机制端长效” 文化遗产保护不在一日之力,需要久久为功。为从根本上实现县域内文物管养的长效常治,长汀县检察院通过树立建章立制的监督小切口,推动形成文物预防性保护的社会大治理。 瞿秋白烈士纪念碑下,来自福建省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的大学生实践队员在接受红色文化洗礼后,拿着扫把与垃圾袋,认真投入到清洁纪念园的工作中;福音医院内,几名来自汀州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监督引导下,捡拾果皮纸屑、回收废弃矿泉水瓶、清理桌椅灰尘…………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的人们,正在接棒守护着这些宝贵的红色文化遗存。 2022年,长汀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文化体育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关于加强协作推进长汀县红色文化遗存和烈士纪念实施保护的实施意见》,增设公益性服务岗位,将社会公益团体志愿活动、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义务劳动,转为稳妥解决无人祭扫问题的长效动力。截至2024年,该机制已累计推动1.5万余人次志愿服务人员,开展清扫维护、组织悼念瞻仰红色文化遗存活动400余场次,有效实现文物保护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慧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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