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霞浦法院三沙法庭成功展现高效司法服务,通过庭前调解,仅用6小时便快速化解了一起因旅游订金引发的合同纠纷,从当事人递交诉状到达成调解,整个过程迅速而高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024年9月29日,正值国庆假期前夕,何某正筹划着带家人出游。在浏览社交平台时,他被高某发布的“四礵列岛一日游”项目吸引。何某通过微信联系高某后,对方详细介绍了项目内容,包括行程安排、船只设施、费用明细及退款政策等。何某十分心动,按要求支付了1200元订金。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当晚,何某突然通过微信告知高某,因其女儿腿部受伤,不适宜参加该旅游项目,所以要求退款。高某当时承诺会百分之百退款,但需要等待3至5天。可从10月3日起,高某开始找各种借口拖延退款,先是称银行卡限额,后来又以退的人太多、每日限额为由,拒绝履行退款承诺。直至10月22日,双方的微信沟通彻底破裂,何某一纸诉状递至霞浦法院,请求判决高某返还订金。 霞浦法院三沙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翻看案卷,发现本案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秉持着高效化解矛盾的理念,法庭决定由驻法庭的黄光清金牌调解室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一方面向高某详细讲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法院是应予支持的;另一方面,也向何某说明高某可能存在的现实困难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日前,调解员经过6个小时耐心地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成功后,为了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履行保障,法院当即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完成司法确认程序。何某感慨道:“本以为要打很久官司,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想到短短半天,一纸调解书就帮我解决了困扰,太感谢法院和调解员了!”高某也对这种“不伤和气解决纠纷”的方式表示认可,认为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又没有破坏双方的关系。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