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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6:17:31

“跑分”来钱很快 法律“罚单”更快

作者:吕佳敏 凌丽蓉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的资金,仍使用银行账户为他人接收赃款并取现,收取“好处费”。近日,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严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漳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期,并处1.4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罚金。

“我就是觉得这个来钱快,一时受不住诱惑。”2024年3月,陈某在堂弟朱某(另案处理)介绍下,加入某跑分群,专为犯罪分子转移赃款。因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陈某找到了缺钱的严某,雇佣其帮忙取现。其间,陈某负责对接上家,严某提供本人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转移赃款,并将取出的赃款交给陈某处理。经查,陈某等人帮助转移上游犯罪诈骗款共计116091.8元,其中陈某非法获利7000元,严某非法获利6000元。

漳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严某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仍利用严某提供的银行卡,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接收、转移违法犯罪所得钱款共计116091.8元,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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