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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56:25

每一槌皆为碧海 每一判皆护沧澜 ——厦门海事法院护航福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纪实

作者:本报记者 王淯滢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简介:

2017年8月,厦门海事法院行政和生态环境审判庭正式成立,成为全国海事法院系统中较早设立的专门海洋环境资源审判庭。该庭深耕海洋生态保护司法实践,先后有4起案例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多起案件分别入选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自然保护地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适用生态技术调查官典型案例、“三量”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案例等。因工作业绩突出,该庭先后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21—2022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及“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最近,厦门人的社交媒体被一群“白精灵”刷屏了。今年4月14日,航拍爱好者陈女士的镜头里,4只成年中华白海豚带着1只幼崽在厦门西海域同时跃出水面,小海豚紧紧依偎在“明星妈妈”大白身旁,模样可爱。保护区工作人员判断,这只小家伙尚未满月,是今年观测到的第一只新生海豚宝宝。而拍摄于同安湾五缘湾段附近海域的画面中,同样也能看到成群白海豚游弋、觅食,灵动的身影引来阵阵惊呼。游客纷纷留言:在鼓浪屿到高崎渔港一带,组团“春游”的海豚越来越多了。

中华白海豚是检验海洋生态环境的“活指标”,它们的活跃印证着这片海域的向好变化。从闽东到闽南,厦门海事法院行政和生态环境审判庭的法官们,用一次次落槌,守护着福建3300公里海岸线的碧海银滩。今年1月,中国政府正式申请将《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秘书处设在厦门。这座“海上花园城市”正从海洋保护的“践行者”迈向全球海洋治理的“引领者”,而厦门海事法院的生态审判实践,则向世界传递了法治化的海洋治理理念。


退渔还海:让出碧波 留住生计

福建海岸线蜿蜒曲折,养殖业是沿海渔民的“饭碗”。超规划养殖、非法占海等问题曾较为突出,厦门海事法院以司法之手,推动海上非法养殖清退,既守住了生态红线,也保障了渔民合法权益。

宁德三都湾湿地,是福建海湾型滨海湿地的典型代表,被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重要湿地名录”。然而,陈某义等人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保护区的部分海域,实施围海养殖工程建设。某市海洋与渔业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海域、恢复原状。陈某义等人拒不履行,行政机关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并启动“裁执分离”机制——由行政机关负责具体实施,法院全程监督。当地政府牵头组织,拆除违建养殖管理房,在围海长堤上开挖4个豁口、拆除7座闸门,清除淤泥数万立方米,引入海水让352亩被占海域恢复自然状态。以此案为示范和带动,法院最终将不符合生态自然保护区规划的170公顷养殖设施全部清退,实现滩涂内外水源的有效交换,还原湿地。该案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类似情形也在东山呈现。东山县诏安湾的“鱼骨沙洲”是网红景点。几年前,两位养殖户因超规划养殖设施被强制拆除,遂将行政机关告上法庭。法官三赴诏安湾,登上渔排、走进渔民家里,反复调解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养殖户撤诉。如今,“鱼骨沙洲”景色优美,游客踏沙而行。

此外,厦门海事法院还妥善处理了莆田、漳州等多地的系列养殖清退纠纷,累计推动恢复海域面积数千亩。

每一槌皆为碧海。厦门海事法院用“裁执分离”机制破解了海上养殖清退的“执行难”问题,以公正裁判理顺用海秩序,助推人海和谐共生、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把司法实效落在民生福祉上。

规范用海:守住岸线 护住民生

非法占海整治,是海洋生态保护的另一场硬仗。从海岸线上的违章建筑到海上风电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查行政处罚决定,精准适用法律区分准予或不予执行的情形,用司法尺度守护依法行政底色。

莆田兴化湾,数十台海上风机迎风转动,年发电量可满足百万户家庭用电。这座投资36.9亿元的风电场,曾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面临被强令“恢复海域原状”的风险。行政机关申请厦门海事法院强制执行,一旦准予,风机要拆、海缆要挖,数十亿元国有资产将付之东流。

法官深入项目现场,查阅技术档案,查明该项目已获省发改委批复、海洋环评核准,通过环保专家论证,地方政府和省政府均已批准用海,海域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合议庭认为,在违法情节轻微、补办手续前景明确、拆除损失巨大的情况下,责令恢复原状不符合行政比例原则,裁定不予强制执行。

一份裁定,保住了数十亿元绿电命脉。法院还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提出审慎适用“恢复原状”措施。这份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并在全省推广,获评2024年度福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类似的审慎还体现在民生工程上。福清市三山镇,一座三级渔港南防波堤正在修建。这是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已获施工许可和用海预审意见,海域使用权证还在申请中。然而,某海警工作站以非法占海为由,作出责令恢复原状并罚款50余万元的处罚。村委会不服,诉至厦门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审理认为,在案涉渔港设施建设已获相关部门批准、用海审批结果尚未确定的情况下,若按处罚决定拆除已建成设施,一旦用海获批,势必重新建设,造成重大浪费,遂撤销了处罚决定。二审维持原判。

2023年,翔安区某社区擅自在红树林湿地公园建设浮码头,非法占用海域0.0555公顷。厦门海事法院依托生态技术调查官出具专业意见,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恢复海域原状,守护了红树林湿地生态安全。

厦门海事法院调研组了解漳江口红树林生态司法保护情况。(厦门海事法院供图)

厦门海事法院在非法占海整治中,既守住法律底线,又避免了“一刀切”式执法造成公共资源浪费,以法治托举涉海民生工程行稳致远。

严管船舶:消除隐患 分类施策

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是海上安全的重大隐患,也是非法捕捞、非法采砂、走私等违法活动的“帮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三无”船舶的罚没整治,同时在执法尺度上审慎把关,避免“误伤”民生。

2023年,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在祥芝中心渔港巡查时发现,一艘渔船驾驶室内装有4台AIS设备,其中法定设备被断电弃用,替换为仅具助航功能的普通AIS设备,且船只名称字迹模糊。该局对实际经营人蔡某作出责令停航整改、罚款5.1万元的处罚。蔡某不服,称系设备故障临时更换。

厦门海事法院审理查明,法定AIS设备状态正常,蔡某擅自拆卸、替换设备,导致船舶脱离监管,且船上另存3台非法定AIS设备,存在混淆身份信息的嫌疑。法院认定两项违法事实成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

在“三无”船舶处置上,厦门海事法院同样展现了司法智慧。何某因船舶被认定为“三无”船舶并遭没收,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查发现,行政机关在组织听证后,未再召集负责人集体讨论即作出没收决定,程序违法,遂撤销处罚决定。这一判决倒逼行政机关完善程序,推动沿海县区政府牵头成立联合认定小组,统一“三无”船舶认定标准,分类处置民生性船舶与违法犯罪船舶。

严管不是一罚了之,监督也不是一撤了之。近年来,在司法裁判的推动下,部分沿海县市开始探索成立联合认定小组,对“三无”船舶实行分类处置,将符合条件的民生性船舶纳入乡镇备案管理,不再简单认定“三无”船舶并予以没收。科学审慎的认定既清除了危害海洋安全的隐患,也托住了渔民的生存之舟。

守护海岛:遏制乱象 全链治理

在社交媒体宣传下,福建沿海一些无居民海岛被包装成“诗和远方”,吸引游客擅自登岛。东山县后登屿便是其中之一。一家旅游公司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多次组织游客登岛赶海、休闲娱乐,甚至在岛上装修管理房。面对海警的行政处罚,公司置之不理。

2024年,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申请强制执行。厦门海事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从司法角度对这类破坏海岛生态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

厦门海事法院并未止步于个案。他们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推动海岛主管部门联合网信部门、网络平台开展专项整治,清理非法“探岛”攻略、违规引流广告。同时,建议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实现无居民海岛“全域覆盖、实时预警”。从源头整治到动态监管,再到修复保障,厦门海事法院构建了无居民海岛保护的全链条治理模式。

目前,福建沿海“网红无人岛”违规登岛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海岛生态保护从“事后处罚”走向“事前预防”。每一个案件都在警示:无人岛不是法外之地,碧海青山不容随意践踏。海岛虽小,法治必达。

碳汇创新:先予修复 蓝碳赔偿

海洋生态损害发生后,如何让受损的碧海银滩重焕生机?厦门海事法院在全国海事法院率先探索“蓝碳司法”,用“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破解“执行难”和“修复难”双重困境。

2024年5月14日凌晨,在厦门海沧湾东屿避风坞,工程车将434立方米渣土倾入海中,铲车推平。这片海域紧邻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厦门海事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创新适用“先予执行”,裁定被告人先行修复受损海域——这是全国海事法院首创的“先予修复+诉中追责”模式。

厦门海事法院法官协同生态技术调查官就受损海域修复方案与当事人沟通。(孙凌飞 摄)

修复方案怎么定?法院双“官”齐下,找到了生态技术调查官。海洋生态专家与法官一同实地踏勘,取样分析,出具科学修复意见。同时,在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平台协调下,海警联动渣土办,将渣土作为市政道路原料实现资源再生。

渣土清了,但海水净化、海洋固碳等功能丧失,这些无形损失怎么赔?法官创新提出:由被告人购买“海洋碳汇”进行功能替代赔偿。被告人足额支付碳汇款项,形成完整的生态修复与赔偿链条。

这项探索并非首次。2022年,宁德一起非法采挖海砂案中,被告人盗采1.1万立方米海砂,被索赔68万余元。考虑到被告人经济困难,法院主持达成“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调解协议:18万元以认购海洋碳汇方式分3年履行,剩余款项通过海洋垃圾打捞、海岸维护等劳务抵偿。首期认购2400吨“海洋碳汇”,协议生效后即被购买。

从“先予执行”到“碳汇赔偿”,厦门海事法院用司法创新让受损的海洋生物栖息地得以快速“重生”,也为全国海洋生态修复提供了“福建样本”。

协同治污:多方联动 防患未然

海洋污染,防重于治。厦门海事法院依托生态司法协同平台,与海警、海事、海洋渔业等单位联动,构建“预防—应急—修复”全链条防控体系。

2018年11月,泉港发生碳九泄漏事故。某化学品船靠泊码头装运碳九时,输油软管被拉裂,大量碳九泄入海中。船岸双方相互串通,故意向政府谎报泄漏量,严重延误应急处置,造成大面积海域污染。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厦门海事法院审理认为,船岸双方共同实施作业行为,应认定为共同污染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船方参与谎报,导致损失扩大,对扩大部分丧失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判决各方赔偿1300余万元。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在另一起案件中,罗源湾一油轮因操作不当,污油水泄漏,污染周边海域,514名养殖户提起诉讼。面对举证能力不足的养殖户,法官先后到海洋渔业局、乡镇政府及养殖区,走访事故亲历者,掌握真实状况。在充分调查基础上,组织各方评估预判诉讼结果,夯实调解基础,联动各方促成调解,船东短期内支付了赔偿款项。

2025年6月,霞浦海产养殖一线,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开到了滩涂上。法官针对养殖违法使用违禁药物案以案释法,庭后收集生态养殖方案送给养殖协会。养殖户们感慨:“法官不仅敲警钟,还送上‘金钥匙’。”

厦门海事法院就一起生态案件召开听证会,生态技术调查官一同参加。(徐海燕 摄)


从重大污染追责到养殖用药规范,从行政处罚审查到生态修复落地,厦门海事法院行政和生态环境审判庭用一次次跨部门协同,将“防”与“治”贯穿始终。每一份判决、每一次联动,都是在为碧海青山消弭隐患,筑牢保障。

“大白”又带着它的海豚宝宝在水面巡游。航拍爱好者们的镜头里,厦门海域的白海豚身影一年比一年多。它们用一次次跃出海面的灵动,为这片海域投下了最真实的“好评”票。

万物有灵,法归自然。


厦门风景图。(孙二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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