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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6:34:53

抚养费用起争执 法院调解促化解

作者:吴振彪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抚养费的离婚诉讼案件。

2013年10月,李某和张某在相识一段时间后登记结婚,次年9月生育一女。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2016年10月,李某与张某再次发生争吵后离家出走,一直未归。今年2月,李某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诉讼过程中,张某要求李某支付其离家出走期间及离婚后女儿的抚养费,但李某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需支付抚养费,仅同意支付离婚后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

连城法院受理该案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同意离婚,但对抚养费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在法官的开导下,李某最终同意支付离家出走期间10万元抚养费及离婚后每月1000元抚养费,但表示应当扣除其之前给张某的购房款等其他款项共6万元,张某对此表示同意。最终,该案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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