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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城县司法局新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月18日,村民杨某某到新泉司法所向调解员求助。原来,杨某某的工资被罗某某拖欠多年,如今对方拒接电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摸清事情真相。经查,杨某某受雇于罗某某,以点工形式提供劳务,但当初只是口头约定,缺乏书面材料。调解员在充分掌握情况后,组织杨某某和罗某某到司法所开展现场调解。调解伊始,罗某某情绪激动,坚称杨某某多次催讨工资是无理取闹,还表示不想再与杨某某纠缠下去。 在调解员劝说下,罗某某的态度逐渐缓和,他承认自己确实雇用过杨某某,但对杨某某所说的拖欠工资金额表示异议。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员决定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耐心沟通。最终,双方就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当场完成支付,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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