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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转的困局破解了 ——闽清法院创新司法保障机制提升黄楮林保护时效 闽江之畔,层峦叠翠。作为东南沿海的“绿色生命线”,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守护着闽江水源涵养核心区的生态平衡。 为深化黄楮林生态司法保护,3月6日,闽清法院成立黄楮林生态司法保护专班,主动排查黄楮林生态保护领域的问题,及时伸出法治之手,提供精准的解决方案,为自然保护区的和谐共生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3月18日,黄楮林生态司法保护专班在黄楮林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现状和管理问题调研时发现,自2024年1月《闽清县森林生态巡处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在引入第三方企业创新护林员管理模式过程中,现有机制下信息流转环节存在优化空间:护林员需通过第三方企业将巡查发现的问题上报至林长办,“发现—转报—处置”的信息传递路径使管理处无法第一时间介入处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处对生态隐患的即时响应与处置时效性。新模式在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的同时,实际运行效果与生态保护的预期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 如何破解“管理专业化”与“处置时效性”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这道生态治理的必答题,考验着司法保护的创新智慧。闽清法院敏锐把握到,现代生态治理不能止步于机制创新,更需要建立制度创新与治理效能之间的转化通道。 基于这一认识,一场以司法协同为支点、撬动多元共治格局的生态保护改革就此展开…… 面对当前管理机制衔接不畅问题,闽清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林燕芳迅速组织研判,指导专班成员从司法协同角度提出构建“直联通道+应急响应”双轨机制,通过“双线并行”和依托信息共享平台打通管理处与护林员巡查处置全链条,并同步建立第三方企业服务效能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其信息转报质量、风险处置能力开展评估工作;同时深化社情民意反馈应用,通过“网格员定点采集+巡回审判现场问需+问卷调查定向分析”构建多维度民意收集网络,推动生态保护从单向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型。 为汇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与部门支持,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3月31日,林燕芳立足政协委员履职职责,向县政协进行专题汇报,详细阐述黄楮林自然保护区护林员管理流程中的优化空间。闽清县政协副主席严炜对林燕芳及时反映基层治理动态、积极建言献策的履职担当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法院的解决方案充分结合了数字治理手段与制度创新思维,具有实践价值,并提出可以依托“梅好协商”平台,协同林业、司法等职能部门共同完善护林员管理联动机制,打通“发现-报告-处置”的绿色通道,着力构建高效的问题发现与处置闭环。 闽清法院与政协的此次联动,标志着黄楮林生态保护从单一司法介入向“司法+行政+社会”多元共治升级,为构建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新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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