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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杭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间,林某桐虚构其家属病重、家属去世、请律师等事实,以“借”为名,分别从周某、朱某、杨某处骗取12万余元、13万余元、2000元,合计25万余元,用于网络赌博、归还赌债及个人消费等。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林某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借款事由,将所骗钱款用于网络赌博、归还赌债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向上杭县法院提起公诉。 上杭法院经审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提出的量刑建议均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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