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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5:35:04

黑白博弈间看法网浮沉——律师解读电视剧《棋士》中的法律问题

作者:福建法治报记者 吴怡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电视剧《棋士》正在热播,该剧讲述一个普通的围棋老师崔业因一场意外卷入罪案,逐步走向犯罪,被身为警察的哥哥崔伟穷追不舍,兄弟二人黑白殊途的故事。该剧以围棋为隐喻,将犯罪与棋局博弈融合。剧中主人公崔业原本遵纪守法,为何从受害人一步步转变为犯罪人?这背后暗藏的是底层生存困境对法律底线的考验。

除了剧情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剧还涉及不少法律知识。对此,记者邀请福建元景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金妹一同走进《棋士》,解读背后的法律知识。

剧情一:

围棋老师崔业在信用社取钱时遇到劫匪,并被劫持。在紧张的对峙中,劫匪老大欲将崔业作人质杀害。为了保命,崔业提出可以协助他们逃脱。随后,崔业利用围棋策略进行分析,成功协助劫匪逃跑。

问题:崔业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如果不考虑前因(被劫匪劫持),崔业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但在剧中,崔业被劫持,劫匪老大欲将崔业作人质杀害 ,此时崔业为自保,提出可以协助劫匪逃跑,以避免马上面临的性命之忧,其行为可以看作是被胁迫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当崔业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其为保命而协助劫匪逃跑的行为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被认定为是紧急避险而不负刑事责任。

剧情二:

崔业和劫匪驾车逃窜,劫匪却在分钱之际爆发内讧。崔业瞅准时机,猛然夺过方向盘,车辆失控翻滚。劫匪之一金夏生被甩出车外,崔业也艰难爬出。后车辆发生爆炸,崔业趁机将装满“钱”的袋子带回学校藏匿。

问题①:崔业需要对其夺车的行为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根据剧情,崔业不需要对其夺车杀匪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崔业夺车,夺的是劫匪驾驶的,正在行使中的车辆。劫匪的目的是逃离警方追捕,崔业是劫匪的人质,虽然他出谋划策帮助劫匪逃离犯罪现场,但他的生命安全并无保障,无法保证劫匪会让其毫发无损地回家。在此情形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崔业可以采取无限防卫权,其以任何方式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都是法律允许的。

如果脱离剧情,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因直接威胁公共安全,司法机关通常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并视情节从重处罚;同时,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该行为的量刑起点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问题②:崔业将劫匪抢来的钱带回学校藏匿,涉及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崔业作为人质,他是明白车上劫匪携带的钱的赃款属性。如果他在人身安全后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并上缴赃款,他将成为模范好市民,作为机智勇敢斗歹徒的英雄,受到嘉奖。

但崔业将赃款带回学校藏匿,就涉嫌盗窃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剧中,崔业明知是赃款而将其藏匿,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吻合: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车辆爆炸后,劫匪客观上的不知或不能反抗崔业带走赃款的行为,而赃款的真正所有人亦不知情),且该笔赃款明显是数额巨大,据此,崔业可能因盗窃罪获刑罚。


剧情三:

劫匪绑架信用社柜员秦晓铭以获取运钞车时间信息。一段时间后,崔业萌生释放秦晓铭的念头,但遭到金夏生坚决反对,二人因此争执起来,吓得秦晓铭连忙坦白其洗钱的罪行,并提出以10万元酬金换取自由。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多次实施洗钱行为的;(二)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的;(三)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次以上实施洗钱犯罪行为,依法应予刑事处理而未经处理的,洗钱数额累计计算。

剧中,秦晓铭多次洗钱,且金额在千万元上以上,属于情节严重,需要承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被判处罚金。

问题②:秦晓铭想要用洗来的钱作酬金换取自由,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秦晓铭用洗来的钱作酬金换取自由,也是不合法的。洗钱资金本质上是犯罪所得,其来源不合法。任何以非法资金作为交易对价的行为,无论形式如何,都无法改变其非法性质。秦晓铭洗来的钱,是“非法获利”,是赃款,应当收缴国库。

剧情四:

金夏生在和秦晓铭争夺洗钱账本的过程中,不小心将其推倒,导致秦晓铭脑部撞击石头,当场死亡。

问题:金夏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金夏生造成秦晓铭死亡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具体到剧情中,金夏生由于疏忽大意(失手)导致秦晓铭死亡,虽然金夏生没有杀人的故意,但因他的过失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剧中,金夏生是在争夺洗钱账本过程中失手致人死亡,该行为本身不具合法性,不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剧情五:

崔业发现秦晓铭被金夏生失手杀害后,制定了一个“李代桃僵”的计划。崔业借秦晓铭家电话查询前往广西南宁的车票详情,并暗中调整拖鞋尺寸,通过在鞋底加垫物品等来模仿秦晓铭的体态特征。同时,崔业在火车站用秦晓铭的身份证买了去昆明的车票,把被杀的秦晓铭伪造成畏罪潜逃的现象。

问题①:崔业“李代桃僵”的行为触犯哪些法律?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剧中,崔业盗用身份证件,其目的是为了误导警方,制造秦晓铭畏罪潜逃的假象,从而达到帮助金夏生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因此其行为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盗用身份证件罪,以及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的相关规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应以窝藏、包庇罪定罪处罚。

问题②:金夏生纵火焚烧秦晓铭的住所,意图抹去所有痕迹,需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金夏生纵火焚烧秦晓铭的住所,涉嫌放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剧中,金夏生故意纵火焚烧秦晓铭住所,意图掩盖其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行,具有放火的主观故意,属于情节严重。同时,其行为导致秦晓铭住所被焚毁,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符合放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若火势未得到有效控制,可能殃及无辜,进一步加重其刑事责任。

由于金夏生此前因过失致秦晓铭死亡,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纵火行为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可能数罪并罚,最终量刑将综合考量。


剧情六:

剧中,企业家王红羽口头答应赞助崔业办围棋大师班,前提是崔业要在与其商业对手的对弈中赢棋。然而,崔业赢棋后,王红羽却出尔反尔,只字不提开办大师班的事情。

问题①:王红羽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王红羽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口头约定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尽管口头约定有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举证困难、内容模糊等风险。

剧中,王红羽提出“崔业赢棋则赞助大师班”,构成附条件的要约,崔业以实际赢棋行为履行了承诺,且二人意思表示真实,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约定内容合法。因此,即使两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在法律上已形成附条件的合同关系。然而,崔业吃王红羽的亏就在于举证困难。也提醒群众涉及财产、人身权益或复杂事项时,优先选择书面形式,避免纠纷难以解决。

问题②:约定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解答

卢金妹律师:合同是权利义务的“法律说明书”,核心在于“明确+合法+可执行”。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主体的审查。确认主体资格,特殊行业有资质要求,企业需查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避免与无资质主体签约。

2.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核心条款必须清晰,包括且不限于合同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款与支付方式、履行期限与地点、违约责任等。

3.合法性审查。合同应注意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合同(如买卖、租赁)需书面签订,避免口头协议;电子合同需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确保签名有效。

4.合同风险防范。风险防范条款是合同中用于应对潜在风险、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部分,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条款、合同解除与终止条件、保密与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条款。

5.格式条款的特别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四百九十八条规定了关于格式条款中提供方的提示义务、条款无效情形及解释规则。

普法后记: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崔业走向堕落的故事,恰似一面镜子,映照出普通人面对生活困境时的挣扎与迷茫。那么,当法律与命运博弈时,我们在人生的棋局中应如何落子?只有以法为盘,以律为棋,看清局势,守住底线,不逾越法律的“棋盘边界”,才能在黑白纵横的人生棋局中走出精彩棋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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