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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6:11:39

长汀县检察院以司法为民书写新时代答卷

作者:邓如意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行政检察显担当 为民解忧践初心

——长汀县检察院以司法为民书写新时代答卷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依法履职中传递司法温度,在服务民生彰显检察担当。

罚单背后有民生

检察调解护民利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争取到分期缴纳的机会,我一定按时履行义务!”面对市场监管部门4万元的罚款,身患肾病的当事人胡某因无力一次性缴纳罚款一度陷入绝望。2023年8月份,胡某因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被罚款2万元,后因未及时缴纳被加处罚款至4万元。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胡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发现,胡某虽存在违法行为,但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因其被查出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未及时履行罚款。为兼顾执法刚性与民生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的模式,一方面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与胡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另一方面与市场监管部门、法院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厘清案件事实,阐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最终推动达成分期缴纳的方案。今年3月18日,市场监管部门向检察机关复函,已和胡某达成分期缴纳的和解协议,同时向法院撤回对胡某的强制执行。

从“一罚了之”到“罚当其需”,检察机关既守住了执法底线,又托住了民生底线,让冰冷的罚单有了温度。

行刑衔接化纷争

避免案结事不了

“多亏了你们,以后我们再也不冲动了。”胡老汉紧握住检察官的手说道。此前,胡老汉的儿子胡某与邻居姚某因相邻小路纠纷发生肢体冲突,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胡某和姚某情节轻微,且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虽已终结,但检察机关并未止步——根据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违法行为是否需移送行政处罚成为行政检察部门的审查重点。

行政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该案系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若向行政机关提出对两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可能激化邻里关系,背离“案结事了人和”的初衷。行政检察官认为本案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形,可以不对胡某和姚某进行行政处罚,对该案终结审查。

从“治罪”到“治理”,检察机关以“情、理、法”融合的监督智慧,避免“一案结多案生”,让矛盾化解在烟火街巷中。

揭穿“幽灵茶庄”

守好群众“钱袋子”

“这20多个个体户都是虚假注册的!”2022年,长汀县检察院在办理林某涉嫌帮信罪案件时,发现其通过编造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某某茶叶店”等名义虚假注册个体户用于接受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案涉个体户接收资金高达5亿元,其中关联电信网络诈骗资金25万余元。这些“幽灵茶庄”不仅扰乱了登记机关的管理秩序,同时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为此,该院向市场登记主管部门发出撤销这些虚假市场主体的检察建议书。

2024年11月11日,市场登记主管部门向长汀县检察院复函,已经做出对市场主体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续会加强提交材料的审核,避免虚假登记。

从“被动受理”到“主动治理”,长汀县检察院以检察建议守好万千家庭的“钱袋子”。

下一步,长汀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行政检察工作,严格把握行刑反向衔接中“可处罚性”,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机制,既做违法行为的“监督者”,更当民生难题的“解题人”,用法治之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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