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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14:08

改装射钉枪捕鸟 没收工具且判刑

作者:李晓欢 詹凌燕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经漳平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肖某林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漳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没收相关工具。

“自从我养鸡后,总有鸟飞来吃鸡饲料,我就想着改装射钉枪打鸟。”在审查期间,肖某林低头讲起改装枪支的原因。2014年,在家种地养鸡的肖某林前往永安市某五金店,购买射钉枪、射钉钢珠、射钉弹、枪管,枪托等物品,并在漳平老家完成枪支改装。随后,肖某林拿着改装后的枪支多次上山打鸟,用后将该枪支藏放在家中杂物间。经鉴定,该枪支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2025年1月,该案被移送至漳平检察院审查起诉。漳平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肖某林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等情节,2025年3月,漳平检察院依法对肖某林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枪支是我国严格管制的违禁品,极具杀伤力,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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