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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法律之剑” 启“攀峰之旅” ——走近安溪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于琰峻 “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福祉,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我们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发力,用法律之剑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乡村振兴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安溪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于琰峻表示。 2015年起,于琰峻作为“第一代公益诉讼人”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检察院对口支援期间挂职副检察长,分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近年来,因工作表现突出,于琰峻先后获得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记功嘉奖和通报表扬,被安溪县委、县政府荣记三等功,2023年6月获评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提名奖,所在的“茶乡公益检察官”办案组荣获福建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守护绿色“纽带” 在安溪县西坪镇晋江西溪,蓝溪流域西源村河道波光粼粼,身着检察制服的于琰峻正沿着河岸查看水质情况。 “我们巡河调查发现,该镇镇区农贸市场附近的污水管道损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对水质影响比较严重。”2024年10月,于琰峻带队前往西源村河道全面调查,进行拍照、快检等取证工作。为此,于琰峻组织与当地镇政府和环保部门磋商,并形成磋商意见。当地镇政府和环保部门明确表示,将履行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抢修加固损坏的污水管道,并加强对沿河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3月,于琰峻带队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发现原先河道边放养鸡鸭、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倾倒生活垃圾与污水直排河道等问题,已经得以查处并整改到位。 如何推动相关河流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文物和文化遗产等环境的协同保护,强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协同治理?于琰峻带领部门积极深化机制创新,推动跨域协同共治。近3年来,安溪县检察院先后分别和永春县、华安县、漳平市检察院建立保护协作机制。 “我们守护的不仅是一条河流、一座青山,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于琰峻说道。 开出安全“处方” 在于琰峻眼里,公益诉讼不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它关乎一粒药片的药品安全、一串爆竹的公共安全…… 2024年8月,安溪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外卖平台发现多家药店在没有药师审核、调配、核对签字的情况下,即开具处方药并予以配送。 立案后,于琰峻带领办案组依法向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清单,详细调查外卖平台上相关企业的网络销售行为,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全县药品网络销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研判。 面对民生关切,在药品网络销售行业迅速发展、行业监管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安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民生,推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引导药品网络销售主体合法合规经营,并通过构建大数据模型,助力法律监督质效提升,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临近春节期间,于琰峻都会部署部门干警对多个乡镇烟花爆竹销售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登记在册的烟花爆竹销售店(点)清单予以比对,调查相关商户售卖烟花爆竹的存储情况、经营场所安全保障设施运行情况等,并针对无证销售、违规存储等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过节安全。 擦亮乡愁“名片” 2022年6月,安溪县检察院组建“茶乡公益检察官”办案组。作为办案组副组长,于琰峻用心践行“益心为公”办案理念,着眼群众关切的问题,守护好安溪茶乡的绿水青山、文物和文化遗产。 始建于北宋的清水岩至今已有950多年,是享誉海内外的旅游胜地,常年香火鼎盛。于琰峻带领团队以安溪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文体旅局建立的“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为抓手,在清水岩设立检察护侨护宝联络点,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护侨护宝联络员,共同守护这个令人神往的“蓬莱仙境”。 2023年6月,于琰峻在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调查发现,清水岩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障碍设施建设却不完善,影响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出行。为更好地展现文物和文化遗产的风貌,于琰峻遂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份,促推清水岩新设5处无障碍设施。 大到一处名胜古迹,小到一棵古树名木,都承载了一方百姓的乡愁,兼有自然价值和人文价值。于琰峻带领团队聚焦古茶树保护,对县域登记在册的古茶树逐一开展调查核实,明确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疏漏。针对古茶树死亡、未设置保护牌、私自悬挂饰品等保护管理职责落实不力等行为,依法向属地政府发函核实情况,并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助推有关部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定期巡查、挂牌建档、抢救复壮等工作。 “我坚信: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干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就要携着攻坚克难的心开启‘攀峰之旅’。”于琰峻目光坚定地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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