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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本报记者 陈钦祥 讲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一级检察官 严碧花 日前,我们在办理一起劳动纠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让某服饰公司14名工人的工资有了着落,化解了他们“追薪”的烦恼。 为劳动者解“薪”结,我们在行动…… 时间回到2020年。当年6月5日,位于福清的一家服饰公司拖欠14名工人工资及赔偿金共6.7万余元,行政机关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支付上述费用的行政处理决定。 但是,因该公司迟迟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经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随后的执行中,因未查询到公司相关财产情况,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如何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助力解决劳动者烦“薪”事?我们决定当好护“薪”人,助力解决工人们的头等大事。 我们在依法监督过程中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在该案中,行政机关未追加公司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不利于案件执行,亦不利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因此,我们立即向行政机关及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经检察建议后,由行政机关申请追加,法院最终追加了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这个关键的突破口,也让整个监督案件迎来了转机。 我们进一步跟进案件执行,由于目前公司已未从事经营业务,我们及时与该公司股东联系,并向其释法说理。“我之前确实是公司股东,但现在在漳州从事出租车工作,每个月有一定收入,可以想办法拿出2000元左右用于案件执行。”这名公司股东的一席话,也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 随后,该案件恢复执行。目前,法院也已收到部分执行款用于偿还工人工资,后续公司股东也承诺会按时履行,直至案件执行终结。 “这件事一直压在我们心里,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真的太感谢了!”拿到第一笔款项时,工人们打来电话连连道谢。 看着 14 名工人的血汗钱一点点有了着落,我深知,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关乎着一个个家庭的生计。作为检察官,这起监督案件让我更深切地体会到: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法治的温度藏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细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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