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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联动三方,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一场特殊的“以旧换新” “原本想买个踏实,结果买了个惊心!花新车的钱,买的却是修过的旧车!还好,‘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为我讨回了公道。”3月20日,杨先生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的见证下,完成了一场特殊的“以旧换新”——用原价15万元的“问题车”,换购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新款轿车。 新车竟曾经维修过 今年年初,杨先生听从汽车行业朋友的建议,由其朋友代为向某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一辆新车。“销售说这是去年年底生产的新车。”付款时,杨先生特意反复核对车辆识别代码,确认无误后才签下合同。然而,首次保养时,电脑系统里的维修记录让他如坠冰窟——车辆在提车前曾更换过转向机总成。 “我要求退车!你们涉嫌欺诈!”3月6日下午,杨先生手持打印的维修记录到某汽车销售企业,企业负责人却以出差为由避而不见。 “我们只是做售前检测,换了原厂配件不算质量问题!”电话里,企业负责人的答复让杨先生气愤不已。投诉无果后,杨先生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建议下,到新罗法院“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求助。 行业专家协商破局 “这案子涉及汽车专业术语,得请熟知汽车维修专业知识的行家来。”村居法官魏国才了解情况后说道。 在魏国才主导下,一场跨领域的“三方联席会”在某汽车销售企业紧急召开——新罗法院龙门法庭、龙门市场监管所,以及龙岩市汽车销售行业商会派出的行业专家三方代表围坐在小型会议室长桌前,桌面放着厚厚一摞材料。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必须诚信经营,告知商品瑕疵!”魏国才向双方普法。汽车行业商会专家翻开PDI(售前)检测规范手册:“转向助力器属于核心部件,更换必须书面告知消费者!”市场监管人员则调出多起涉及未告知维修事项被处罚的案例。 听着各方分析,企业负责人额头冒出冷汗:“我们确实疏忽了……” 法理情理顺利调解 “既要维护消费者权益,也要帮企业留住商誉。”魏国才表示,其独创的“阶梯式调解法”在此次纠纷中展现威力。在三次闭门磋商中,“和汽”调解团队逐步推进解决方案: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存在欺诈嫌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张“退一赔三”;考虑到车辆仅使用3个月,引导双方达成“以旧换新”;敲定用原价15万元的车换购20万元的车。 “原本以为要打官司,没想到调解团队工作人员比我们更懂行!”杨先生指着购车协议上的补充条款感慨。企业负责人更是坦言:“‘和汽’工作室把行业规范、法律条文和商业信誉都算进去了,这个方案我们服气!” 这场纠纷的解决,正是“和汽”行业村居法官工作室“三维调解法”的成功实践。该工作室自成立以来,累计化解汽车消费纠纷1600余件。 “我们要做的是‘翻译官’,把冷冰冰的法律条文翻译成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把专业的行业术语转化为商家明白的规则。”魏国才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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