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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28:25

一纸赔偿协议后的“调解密码”

作者: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罗昌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春耕时节,清流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前往清流县长校镇回访,看着已修复如新的水渠和正安心耕作的李、王两家人,心中的石头彻底落了地。李某某笑着说:“水渠通了,心气顺了,以后有问题还是先找村里反映,不能太冲动。”

一场因三尺田埂引发的伤害案,历经第十几次调解仍未了结,俨然成了基层治理的“硬骨头”。而清流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现场勘查、释法说理、多方联动的“三步调解法”,让当事人双方从拳脚相向到握手共耕,法律成为最好的“引水渠”。

2024年5月的一个早晨,家住长校镇的村民李某某像往常一样到自己的田地劳作时,却看到自家灌溉水渠坍塌在一旁。眼看刚种下的菜苗面临缺水枯萎,情急之下,他挥起锄头挖开相邻王某某的田埂引水。

此举正巧被王某某看见,便出手制止。争执中,王某某故意将李某某的田埂挖开,让其得到的水再次流走。双方争吵愈演愈烈,情急下,王某某向李某某扔出两块石头,李某某险些被砸中,后王某某抓住李某某胸口处衣服,李某某随即用右拳打在王某某身上,导致其摔倒在地上后,又朝其打了两拳,造成王某某左侧肋骨骨折。

经鉴定机构鉴定,王某某的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李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清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当事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为充分掌握案件情况,检察官第一时间动身前往现场。“经过勘查,李某某的农田紧挨着王某某的农田,李某某的农田因水渠塌陷导致供水不足,从王某某的田地借道系最优途径,但从现场田埂被挖垦的痕迹证明双方并未达成共识。”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检察官通过自行侦查,扩大勘查范围,最终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研判,确认是王某某挥石激化矛盾在先,李某某气愤伤人在后。

行为定性并不是该案的难点,当事双方心里都憋着一口气,如果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无论最终案件如何处理都会留下一枚“定时炸弹”,存在矛盾激化的风险。为此,检察官特地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由于被害人王某某一方索赔数额过高,经过十余次调解未果,检察官便另辟蹊径,暂且搁置赔偿问题,引导双方还原案件事实,厘清双方行为性质和责任。最终,李某某对自己的伤害行为表示懊悔,被害人王某某也承认自己存在过错,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今年1月,清流县检察院以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情节,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考虑到该案的发案诱因是农田相邻水源纠纷,如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李、王两家的纠纷可能重新上演。为此,检察官结合实地勘查情况,与当地村委会、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当事人深入协商,共同提出修缮农田水渠的处理方案,对水渠周边予以加固,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方案,并由村委会帮助配合实施,农田过水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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