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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平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林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林某与丈夫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但在婚姻续存期间,丈夫与柯某产生了婚外情。2024年1月,林某与朋友上街购买过年衣服,途经某服装店时看见柯某,一想到柯某与丈夫之间的情感纠纷,愤怒之下的林某以柯某破坏其家庭为由,将其推倒撞在衣服展示架上,随即双方互相拉扯、辱骂,后被周围人分开。经鉴定,柯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林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8.8万元,并取得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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