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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日赚66元至613元”“稳赚不赔的银行过桥项目”……面对这样的“高收益承诺”,10名投资者落入精心设计的陷阱。近日,龙岩新罗法院对马某某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8年1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321万余元经济损失。 2020年3月至11月,马某某虚构根本不存在的银行过桥项目,声称通过帮助他人偿还贷款再续贷的方式赚取高额差价。她以远超市场正常水平的日收益为诱饵,向谢某某、张某某等10名被害人承诺,投资1万元每天可获利66元至613元。在骗取信任后,马某某陆续募集资金达1033万余元。然而这些资金并未用于真实投资,而是被她用于“借新还旧”维系骗局,同时将大量款项挥霍于网络赌博和个人奢靡消费中。最终,这场资金游戏难以为继,导致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321万余元。 2023年3月,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接到群众报案后立案侦查。同年5月,马某某在办理户籍业务时被警方抓获。 新罗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某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虚构项目、虚假承诺高额回报的方式,持续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集资。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诈骗行为,涉案金额巨大,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法官提醒:犯罪分子往往在初期按时兑付高额回报,利用人传人的方式扩大受骗群体,一旦资金链断裂便导致众多家庭血本无归。上述案件中,马某某承诺的日收益率高达6.6%—61.3%,远超任何合法投资的合理收益范围,本质上就是利用人们的贪利心理实施诈骗。投资理财要保持理性,切勿轻信“低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虚假宣传,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对明显异常的高额回报保持警惕,守好自己的“钱袋子”,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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