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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08:22:59

用司法温度化解家庭创伤

作者: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通讯员 王思壹 葛宁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感谢你们,不到一个月就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款!”近日,一位捧着鎏金牌匾的女子走进松溪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牌匾上“高效解纠纷 司法暖民心”的红字在阳光中格外醒目,映照着当事人泛红的眼眶。这面牌匾背后,是一段司法温度化解家庭创伤的故事。

时针回拨至今年3月8日,春寒料峭的茶平乡某村工地上,刘某某正在为雇主杨某某、齐某某拆除旧房木料。当最后一批木料即将装车完毕时,意外骤然降临——刘某某从货车上跌落,后脑重重撞击地面。尽管县医院全力抢救,这个在工地上挥洒汗水的汉子还是再也没能睁开双眼。

“人走了,账不能糊涂。”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刘家亲属与雇主在赔偿数额上产生巨大分歧。这个看似冰冷的数字,承载着两个家庭的重压。多次协商未果后,刘家将一纸诉状递至松溪法院。

“赔偿纠纷不是简单的算术题。”承办法官翻开案卷,眼前浮现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两个破碎家庭的未来。按照常规流程,这类案件需要经过立案、举证、开庭等程序,耗时至少三个月。法官团队决定启动“情理调解+法理支撑”的快速解纷程序。

在调解室里,一场特殊的“三方会谈”拉开帷幕。法官与综治中心的金牌调解员组成“黄金搭档”,一个执法律天平,一个握人情砝码。“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损害需按过错比例分担。”法官将赔偿清单逐项分解,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器按键声叩击着每个人的神经。调解员适时递上热茶,家常话如春风化雨,让剑拔弩张的气氛逐渐缓和。

调解过程中,既“有理辩三分”,也“兼听则明”,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某、齐某某一次性赔偿因刘某某意外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83515.82元,扣除已预付的丧葬费、医疗费以及保险理赔款,剩余390000元赔偿款当场履行完毕,该纠纷得到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每个调解案件都是社会治理的毛细血管。”承办法官表示,松溪法院将继续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坚持精准把好先行调解治理脉络,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凝聚多方合力,通过服务靠前、团队协作、精准施策做实做细解纷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在先行调解阶段快速解决、实质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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