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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阻水片林清理得很彻底,河道行洪断面明显拓宽,周边村落不会再遭遇汛期漫灌的困扰了,今年的防汛压力应该能减轻不少。”近日,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道,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捷亮露出安心的笑容。 5月13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次针对河道治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行动。经现场查看,案涉的15000平方米阻水片林已被全部清理完毕,此举有效确保了汛期行洪安全。 事情要追溯到两个月前。3月,平潭检察院接到省检察院下发的一条关于平潭阻水片林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突出问题的案件线索。依托“河长 + 检察长”协作机制,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官办案组迅速行动,会同区河长办、属地片区管理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初步调查核实,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厝祥村、红山村新城1号渠和4号渠交接处河段,河道内生长着大片高秆水生植物,15000平方米的“绿色屏障”肆意蔓延,形成阻水片林,严重卡住河道“咽喉”。若在汛期全面来临前未能有效清理,将影响河势稳定、妨碍河道行洪,对辖区行洪安全构成威胁。 “每年七八月份是平潭的台风季,若河道内的阻水片林不及时清理,汛期河水漫过河道,将给百姓带来巨大损失。”调查中,陈捷亮表达了担忧。 4月,针对阻水片林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情况,平潭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河道防护,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限期清除行洪障碍物,为河道“清肠通脉”,切实保障生态安全、耕地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行政机关积极响应,与平潭检察院沟通整改措施,与属地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实地踏勘走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河道行洪安全是防洪体系的重要防线,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的红线。”陈捷亮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妨碍河道行洪、水利设施安全等问题的监督,进一步筑牢行洪安全防线,为护航实验区生态建设、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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