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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22:24

泰宁县司法局法治护航新农村建设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徐辰乐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金钥匙”开启乡村振兴路

——泰宁县司法局法治护航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泰宁县司法局聚焦乡村发展需求,将法治元素深度融入乡村治理,从普法宣传到纠纷化解,从人才培育到营商护企,用法治“金钥匙”,解锁乡村振兴密码,让法治成为乡村发展最坚实的底色。

浸润式普法

让法治观念“活”起来

“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现在在家门口就能学到实用的法律知识。”5月,在“码上学法”主题法治公园里,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的村民感慨道。这一转变,源于泰宁县司法局创新开展的浸润式普法行动。

提升村民的法治观念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基础。为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村民心中,近年来,泰宁县司法局构建起“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网络。线下,依托“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队伍,利用春节、赶集日等人员集中时机走村入户,把法律知识送到村民家门口。同时,在大田乡建成占地600余平方米的乡一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让法律像春风化雨般渗透进村民的日常生活、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中,在润物细无声中提升村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此外,该局开发线上“码上学法”小程序,组建专业法律团队10人,负责编写宪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等法律知识,根据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精准推送相关法律知识;借助“法韵泰宁”“微泰宁”等微信公众号推送以案普法、法治讲座及政策解读、调解工作动态等26期共38篇。

出门见法、抬头看法、张耳听法,如今已成为泰宁乡村的常态。

一站式服务

把矛盾纠纷“化”下去

乡村振兴,和谐稳定是基石。泰宁县司法局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探索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模式,泰宁县下渠镇组建了一支由乡镇女干部、各村妇联主席、女志愿者等70余人组成的“邻里阿姐”调解队,充分发挥女性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优势和特长。

“感谢你们的帮助,我们两家心里的疙瘩终于解开了,以后一定会友善相处。”2024年4月3日,下渠镇渠口村村民老詹和老吴握着詹功兰的手说。

詹功兰是村里“邻里阿姐”调解队的成员。同年3月底,老詹向她反映:邻居老吴家房屋因年久失修,存在坍塌风险,急需加固维修。但在修缮过程中,老吴用彩钢棚将房屋加高了2米,严重影响自家院子采光,两人因此吵得不可开交。

“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闹得不愉快,我们坐下来好好商量。”了解情况后,詹功兰多次上门倾听双方诉求,向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咨询房屋加固的相关条例,就加高房屋是否为违建、加固到何种程度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从法律和邻里感情的角度再次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退让一步。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相互致歉,老吴愿意拆除彩钢棚,将新建钢结构房屋与老詹家持平,一场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本土化培育

让法治队伍“强”起来

“多亏了汤书记帮忙调解,不然我们两家的矛盾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2022年6月,梅口乡谢家坪村村民张某和李某的宅基地纠纷,在“法律明白人”汤文娟的调解下得以化解。

汤文娟是泰宁县司法局培育的众多“法律明白人”之一。为打造一支“带不走”的法治队伍,近年来,泰宁县司法局立足本土实际,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通过“选、育、用”一体化培养模式,锻造出一支“懂法律、熟乡情、能干事”的基层法治队伍。

在选任环节,泰宁县司法局坚持“优中选优”,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从村(社区)干部、妇女主任、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乡贤等群体中筛选“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同时,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定期邀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开展集中授课,采用“案例教学+现场观摩”模式,组织学员参与真实案件调解、庭审旁听,通过实战化培训增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目前,泰宁全县已培养“法律明白人”1231名。他们活跃在乡村的各个角落,不仅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还是法治宣传的“小喇叭”、政策法规的“讲解员”。他们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用方言土语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在村集体项目建设、土地流转等事务中,为村民提供专业法律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定制化服务

让监管温度“暖”起来

在深化改革、服务发展的浪潮中,泰宁县司法局紧扣园区发展需求,以法治为核心驱动力,依托“148+服务企业法律专家库”,积极组织法律专家调解园区内企业的纠纷,拓展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2024年12月,一家位于杉城镇的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了村民黄某等数人的工资。黄某等人多次讨要无果,心急如焚。

律师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介入,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商,向其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调解,企业最终筹集资金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不仅如此,泰宁县司法局还大力推进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彰显法治温度,减轻企业迎检负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等非强制性措施,给予企业整改机会,避免“一刀切”式处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排查、合规管理建议等服务,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

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步履铿锵。在未来的工作中,泰宁县司法局将继续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贡献更多的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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