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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20:29:40

一笔拆迁补偿款牵出三代人恩怨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佳明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一笔拆迁补偿款,让血脉相连的叔侄对簿公堂,更牵出三代人的恩怨纠葛。面对法律判决与亲情困境的双重考验,近日,福州晋安法院执行法官以刚柔并济的“组合拳”,成功执结这起复杂的共有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弥合了家族裂痕。

案情溯源:征收补偿撕裂亲情纽带

本案争议源于2021年福州市台江区一处共有房产的征收补偿。涉案房屋原系郑某父亲与林某(郑某叔父)共同共有。房屋被征收后,征收权益为一套80平方米安置房及补偿款、补助、奖金等费用合计210万余元。郑某父母去世后,郑某通过公证取得上述征收补偿权益份额。

然而,林某于2023年6月领取了全部补偿款,并以“双方口头约定安置房归郑某所有,现金归己”为由拒绝分配安置款。郑某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晋安法院判决林某支付郑某应得份额105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林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立案后,晋安法院冻结林某银行存款10万元,查封其现有居住房产并启动拍卖程序。林某与现任配偶许某以“两人年事已高,拍卖房产将致其无家可归”为由请求法院暂缓拍卖。

执行中法官还发现,林某早已将补偿款中的150万元转赠给儿子(林某与前妻生育之子)、儿媳及孙辈。为偿还债务,林某不得已另案起诉要求子女返还赠与款项15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随后,案外人张某(林某前妻)认为被查封房产及上述征收补偿权益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亦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

一起执行案件衍生多起诉讼,申请执行人郑某主张债权实现,被执行人林某主张保留基本居住权,且要求子女返还赠与款项,案外人张某主张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案件面临多项权益主张交织冲突的困境,陷入“执行难”僵局。

破局之道:“三步走”策略彰显司法智慧

执行法官郑雄俊敏锐地意识到,如果贸然强制拍卖林某现居住房产,扣除其前妻张某50%份额后,不仅无法足额清偿债务,还使得年逾古稀的林某夫妇流离失所。更重要的是,各方的纷争无法彻底解决。

而申请人郑某亦坦言:“我只想要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征收补偿款,并不希望拍卖我叔叔的房产,我也不希望他老人家无家可归。”

为打破僵局,郑雄俊萌生了将三个案件串联起来的想法。他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制定了“三步走”的解决方案,以期一揽子调处纷争,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第一步为联动解纷。郑雄俊建立了“1+5+N”协调机制,组建一个由法官与三方代理人构成的微信联络群,通过线上平台保持沟通;线下召开5轮协调会,就争议焦点展开研讨;与当事人进行N次背对背调解,剖析利害关系,促成共识。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将分散力量凝聚成解纷“合力”。

第二步为创新处置。针对郑某与林某共有的未登记的安置房,郑雄俊跳出直接拍卖现居房产的思路,建议拍卖林某所属的50%份额,既保障其居住权,又为债务清偿开辟新途径。同时,将林某要求子女返还赠与、张某离婚财产分割两案合并考量,建议以张某分得的共同财产充抵部分赠与返还款项,实现资产盘活与当事人负担减轻的双重目标。

第三步为法理情理双管齐下。针对林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郑雄俊向林某释明拒执罪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列举一个个鲜活真实案例,引导其认识到亲情修复比财产争夺更具长远价值,唤醒他内心深处对亲情的珍视。以法为尺、以情为墨,在法理震慑与情理感化双重作用下,林某在后续阶段中逐步接受调解方案,为连环案件的最终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破晓之光:“一揽子”和解尽显执行温情

敲定“三步走”方案后,连环案件迎来转机——

离婚财产分割案中,双方达成民事调解,由林某支付前妻张某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款128万元;赠与合同纠纷案中,父子冰释前嫌,子女返还林某150万元,其中22万元现金支付,128万元用以充抵林某支付前妻张某共同财产分割款项;共有权纠纷执行案中,叔侄握手言和,确定还款总额109万元,林某通过现金支付29万元(含法院扣划10万元),余款80万元从拍卖双方共有的安置房中林某的50%份额中支取(如一拍流拍,则该份额以80万元作价抵偿)。

最终,申请执行人郑某顺利取得安置房中属于林某的50%抵偿份额,晋安法院出具了相关执行裁定文书,这也为郑某今后房屋产权登记扫清了障碍。至此,案件圆满收官。

“这薄薄的几张纸,有如千斤重啊,这样的结果我太满意了,真是太感谢您了郑法官!”拿到相关文书后,郑某激动不已,专程将一面锦旗送到郑雄俊手中。

“执行工作不能只见案不见人,要用司法温度融化亲情坚冰。”郑雄俊的话语道出了本案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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