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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5:40:45

政和检察创新社矫跨域协同监管实践

作者:本报记者 陈浩 通讯员 叶威 柯淑贞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跨省司法联动暖民心

——政和检察创新社矫跨域协同监管实践

阳光洒落,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卸下无形的“枷锁”,长长舒了一口气。他凝视着手中的解矫通知书,那份由心而生的轻松与喜悦,远非言语所能尽述。

此前,刘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在庆元县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而常常在浙江庆元和福建政和两地奔波的他,陷入了两难困境:一边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社区矫正规定,不能擅自离开浙江庆元;另一边是福建政和那家亟待他维系、却因“距离”而效益锐减的企业。

为保证刘某在社矫期间不出现监管“盲区”,又能畅通他频繁往返两地的“绿色通道”,一场“破界”的司法协作悄然展开。

让跨域监管从“纸上”落到“实地”

“这份《委托函》的格式还需要再完善,关键信息得标注得更清晰些。”政和县检察院的办案室内,面对文书中不够规范的表述和缺失的附件表格,检察官没有简单放行,而是第一时间拨通庆元县司法局的电话,郑重提出口头检察建议。从委托事由的精准表述到附件清单的查漏补缺,政和县检察院对每一个细节都力求严丝合缝,让跨省监管的“第一份约定”立得住、行得通。

没有前车之鉴,刘某的情况能否执行异地监管?检察官们马不停蹄地仔细翻阅刘某的刑事判决书、庆元县社区矫正机构提供的矫正档案材料,将刘某过往的罪行、当下的悔悟、矫正期间的点滴表现,放在协作监管的“显微镜”下反复审视、综合研判。最终,一份审慎而清晰的决定达成:刘某的社会危险性低,符合接受委托监管的基本条件。 

“纸上”得来终觉浅。政和县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前往刘某的企业,一边实地查看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一边调取营业执照、纳税申报表以及业务合同等材料。不仅如此,检察官面对面询问刘某本人,也倾听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讲述。这场扎实的“摸底”,进一步印证了刘某的诉求:每一次必要的跨省行程背后,都是企业生存运转不可或缺的“生命线”。这也为最终的委托执行提供了最具说服力的注脚。 

在“流动”中牢筑跨域协同社矫防线

闽浙边界的委托监管接力棒,在日常点滴落实中稳稳传递。

翻开政和县铁山司法所为刘某量身定制的《个性化矫正方案》,手册里密密麻麻标注着每周报告的时间节点、走访企业的重点清单,既贴合刘某跑业务的实际需求,又将监管要求细化到日常。“上周的思想汇报里,他提到政和厂区新接了一笔订单,得看看司法所是否跟进核实。”细心的检察官随即点开《福建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屏幕上跳动的蓝色轨迹线,清晰记录着刘某往返庆元与政和的每一段行程,既不耽误他跑业务,又时刻严守监管的底线,实现“放得开”与“管得住”的平衡。

精准监管的背后,是闽浙两地四机关跨越边界的常态化协同机制。一场场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成了破解跨省监管难题的“会诊室”。“浙江的报到频率要求是每月两次,福建是每半月一次,得统一标准才能不留空当。”“要不建个跨省监管微信群,有突发情况能实时对接?”围绕两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差异、社区矫正系统信息无法共享以及监管阶段如何进行沟通对接、协助核查等痛点,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如今,两地监管标准逐步统一、信息互通渠道愈发畅通,线上平台实时追踪与线下会议深度协商的“双轨模式”,正让跨省社区矫正监管更精准、更高效,也更显法治温度。

用“协同温度”托举“社矫新生”

当闽浙两地司法力量跨越山岭紧密携手,社矫监管的尺度里便有了刚柔相济的暖光和焕新重生的脉动。

“多亏两地检察院和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感谢你们考虑到我经营企业的具体需要,为我外出经营提供了便利。”刘某又一次站在政和县的厂房门口,看着员工们忙碌的身影,感慨万千。“经过这段时间的社区矫正,我也意识到自己以前法律观念淡薄,以后一定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好好经营企业,为社会多做贡献。”

一年多的时间里,刘某不仅依法圆满完成了社区矫正,更成功守住了两地企业的脉搏,让机器的轰鸣声重新焕发生机,稳稳托住了员工们身后那一个个温暖的家。

刘某的顺利解矫,正是《浙闽边界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同监管实施意见(试行)》深入实践结出的硕果。作为这一创新机制在政和落地的首位受益者,他的案例也生动诠释了跨省协作的“政和样板”。

社区矫正绝非止于静守,跨域协同监管的故事还在继续。政和县检察院将持续参与并着力推动闽浙两省三市六县协作机制的迭代升级,以机制创新“穿针引线”,在刚性监管中注入柔性关怀,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深度共振,让法治的暖流在省际线上汩汩流淌,效能之花粲然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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