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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检察院推进山水林田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 公益诉讼助力 茶乡又美又绿 近年来,安溪县检察院立足安溪生态大县特点和资源禀赋,全面推进山水林田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坚持“生态优先”,服务县域生态向绿色发展。致力于守护绿美茶乡的“茶乡公益检察官”办案组,获评福建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称号。 安溪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2023年以来,办理涉空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5件,涉河道垃圾污染、侵占河道、妨碍行洪、非法捕捞等公益诉讼案件68件,涉水土流失、违法占用林地、耕地等公益诉讼案件33件,共制发检察建议65份、开展磋商21场、提起公益诉讼13件,促成恢复林地、耕地30余亩,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超1.3万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680余万元。 安溪县检察院深知治水非一家之事,主动携手县河长办、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联合开展河湖长制督查工作的通知》,指定专人对接并常态化参与巡河,多部门协同推进,让治水力量形成合力,从中发现相关公益诉讼线索21条并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跨部门联合整治水环境污染,全力护航治水工作,并连续三年在全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以党建为引领,安溪县检察院与桃舟乡党委政府联合签署《关于“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的协作意见》,围绕机制共建等内容,建立公益诉讼与环境保护专员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村委、村民“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发现污染水体、侵占河道等情况时,鼓励向桃舟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将线索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向安溪县检察院移送,由安溪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到位,构建检乡联动协同、全面共同守护格局。该院联合桃舟乡党委政府等人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殖放流鱼苗5000余尾,为“晋江源”增添“新生机”。 安溪县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强化恢复性司法实践,探索开展“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等生态修复新模式,引导生态环境“破坏者”成为“修复者”“保护者”,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有机统一。2023年以来,通过办案推动“补植复绿”案件5件,累计动员当事人补植林木面积82.58亩,种植树苗13700余株。适用碳汇机制办案4件,认购碳汇金额达8万余元,认购碳汇达1216吨。 安溪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经,以机制创新为纬,助力织就一张严密的生态法治守护网。当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每一株新绿破土而立,每一尾鱼苗畅游溪涧,安溪的山水林田便多一分法治的底气。检察蓝的坚定守护,让绿美茶乡的生态画卷,在法治的阳光下熠熠生辉,生机盎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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