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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7:32:20

盗卖回收电缆 两人获刑退赔

作者:郑晓静 洪顺珠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为快速整点钱,竟盯上待回收的通信电缆。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朱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3年,并各处罚金1.5万元。

2024年12月,龙海区多个路段通信电缆业务改迁,负责维护工作的工作人员准备回收地下管道内的通信电缆,却发现电缆不翼而飞。报警后,周某、朱某很快被抓获。

经查,缺钱的周某与朱某为凑钱,于12月2日至9日4次驾驶小型汽车到龙海区多个路段,用工具从地下盗走待回收的通信电缆约400米,并转手卖给他人。

案发后,周某、朱某如实供述罪行并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退赔被窃单位经济损失。经鉴定,被盗电缆价值总计6.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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