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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连日来,三明市沙县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通过大数据筛查、磋商协商、协同治理,以“检察+行政”形成合力,共同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线。 沙县区检察院以村(居)务公开个人信息保护为监督重点,通过线上核查、数据比对、现场走访等多种方式,发现部分村(居)委会在村(居)务“信息公开”中存在未对敏感个人信息采取安全技术处理措施的情形,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增加了信息泄露和诈骗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全面调查、扎实取证的基础上,沙县区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乡镇(街道)立即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排查,对涉及个人信息的,立即采取撤换、去标识化等措施,及时消除个人信息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问题,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整改措施,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的公开栏、微信群、政务平台等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同时,组织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全面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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